2022/10/14
2022年宣城市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正式开始,小编整理了宣城市各区县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的奖补政策,以及备案流程材料等,下面来详细看看。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广德市、宁国市想要认定备案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宣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宣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区县奖补政策
1、宣城市:
①对新备案的国家、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
②对已备案国家、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孵化用房改造费和创业孵化基础服务设施购置费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补助。
③对已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在国家、省开展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③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设立种子基金的,市天使投资基金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绩溪县:对新备案的国家、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且运营正常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5万元.对已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在国家、省开展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的,分别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3、泾县:对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孵化器、加速器等技术研发平台,分别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对新组建的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对已获国家、省级企业技术研发平台在年度绩效评价(评估)中取得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分别奖补10万元、5万元。
4、郎溪县:对于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和50万元、30万元,对已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在国家、省开展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得国家、省补资金的,县财政1∶1配套,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
5、宣州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30万元。新备案的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
6、宁国市: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力争到2025年,建成国家孵化器或众创空间1家,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2家。
二、2022年宣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流程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按照“达标即准”的原则实行常态化申报,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随时提交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等工作。此次申报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二)请各申报单位将《宣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附件1)、《宣城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0月31日(星期一)前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三)请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1月7日(星期一)前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四)本次集中申报后,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开始常态化申报,各申报单位可在达到市级认定条件后(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申报上月底,例如9月提交申报则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底)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随时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并由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推荐表(附件3)和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流程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实行常态化申报,每年不再统一发布申报通知,各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随时提交申报材料。
(一)请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常态化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查询、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申请认定(备案)的孵化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申报上月底,例如9月提交申报则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底),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三)各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常态化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四)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随时将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附件4)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我省各高新区管委会被赋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市级管理权限,宣城高新区双创中心可将材料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后直接报送至省科技厅。
四、宣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相关材料需依序装订成册。
(二)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关于宣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宣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