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重点合集!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申报条件、流程及范围

2022/10/14

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的申报条件是什么?申报流程及范围有哪些?小编给大家一一解答,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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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布局与条件

(一)建设布局

聚焦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优势领域,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建设主体进行布局。

(二)建设条件

1.建设主体制定出台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政策和激励措施。

2.建设主体在申报领域拥有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3.建设主体拥有相对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设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门管理服务机构,建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拥有一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技术经理人(经纪人)队伍。

4.建设主体区域内在申报领域拥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创新活跃度较高,区域内研发投入强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建设主体区域内在申报领域可以承接落地大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并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地区或行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的

建设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主要目的是面向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发展,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吸纳大院大所高水平科技成果,承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打造全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样板省。

(二)建设原则

突出科技成果转化。以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主线,将集聚研发成果、吸引高端人才、激活创新要素、促进成果转化作为产业化基地的核心价值导向。

面向未来新兴产业。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聚焦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必争领域和新兴产业“卡脖子”技术,谋划产业化基地建设方向。

坚持市场机制运行。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在产业化基地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发挥政府在政策保障、环境营造等方面作用。

实行共建共享服务。整合高校院所、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创新资源,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共创共享,推动要素自由流动,构建融通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

(三)建设目标

2025年,在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优势领域,建设10个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更加优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前沿高科技产业初具规模的产业化基地,形成具有活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高地,创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创新发展。立足自身优势,聚焦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必争领域和新兴产业“卡脖子”技术,谋划布局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

(二)构建高端创新资源开放供给链。深化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投资机构、社会资金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开展技术转移品牌活动。

(三)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平台。构建面向产业需求的研发机制,提供技术研发与集成、中试熟化与工程化服务,加大大型仪器开放力度,支撑行业共性技术成果扩散与转化应用。

(四)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开展技术成果供需收集、分析、精准对接等活动,提供融资并购、公开挂牌、咨询辅导等服务。

(五)壮大职业化技术经理人(经纪人)队伍。加快技术经理人(经纪人)培育,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相关专业人才从事科技中介服务业,引导技术经理人(经纪人)深度服务企业创新,助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六)打造科技创新创业全链条孵化体系。推进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强与高校院所、企业和投融资机构的协同。推动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开发园区创办专业孵化器,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

(七)建立科技成果对接交易机制。建立完善成果信息采集、发布机制,精准发布、对接科技成果信息,常态化组织开展对接交易服务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八)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落实国家和省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法规,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开展政策先行先试,探索完善符合地方特点的政策举措,建立政策实施监测机制。

四、建设程序

(一)申报推荐。建设主体按照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条件,选择具体产业领域,编制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方案,经各地市科技局审核,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

(二)专家论证。开展专家咨询论证,对产业化基地建设基础、思路和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形成专家意见。

(三)备案公布。省科技厅厅务会研究后,确定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备案名单,按规定公示后,发布目录,有效期五年。

五、运行管理和政策保障

(一)建设主体要明确产业化基地日常运行管理机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优化资源配置,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高效组织管理模式。

(二)建立产业化基地运行监测机制,备案的产业化基地每季度向省科技厅提供相关运行情况,每年1月底前,提供上年度工作报告。

(三)建立产业化基地退出机制。对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没有按照申报方案明确任务建设的,撤销其备案。

(四)省科技厅和各市政府加强资源集聚和措施集成,在中试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搭建、中介服务体系培育、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安徽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的内容还有很多,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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