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2/22
按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21〕8号,下称《若干政策》,附件1)和《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文旅发〔2021〕57号,下称《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事后奖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21〕8号,下称《若干政策》,附件1)和《关于印发<2021年合肥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文旅发〔2021〕57号,下称《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现将2022年度合肥市城市阅读空间事后奖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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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依据
《2021年合肥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附件2)。
此次申报条款为《若干政策》第29条全面拓展消费需求中1.支持城市阅读空间建设。本次申报的事后奖补项目实施起始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建设、公益为主的城市阅读空间运营方。市文旅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单位上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信息化建设、读者服务、组织管理、宣传推广等基本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市、县两类按照得分高低评定为优秀(占比不超过30%)、良好(占比不超过40%)、合格及不合格等次。市区、开发区范围内城市阅读空间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运营方,奖励10万元;考核结果评定为良好等次的运营方,奖励8万元。县市范围内城市阅读空间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运营方,奖励6万元;考核结果评定为良好等次的运营方,奖励4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合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附件3);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城市阅读空间运营合同;4.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城市阅读空间的年度考核结果;5.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申报单位所在地的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
1.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
2.纸质材料(2份,其中县区留存1份、市局1份)装订成册(封面见附件5),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所在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其中,合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单独另附一份,申报单位盖章不装订。
3.企业所在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诚信状况(登陆“信用合肥”查询企业是否有失信行为,是否列入黑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审核。3月6日之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核工作,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县(市)区、开发区项目初审意见表(附件6)报送市文旅局公共服务处。
重要提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仅报送纸质材料或仅在网上申报均视为项目未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