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2023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要求

2023/2/21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2023年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要求的相关内容,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有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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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

申报者请认真阅读《关于开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202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并及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自然人账号)。

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06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所有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6.提名书是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7.凡与高校或企业联合申报者,需在科研处备案。作为联合单位申报公示内容将在科研处主页发布。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者,应将湖北科技学院体现为完成单位。

8.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者,请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如盖公章)。

9.申报者请对照工作手册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自查工作。

10.请认真核对提名材料,省级形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所有提名材料不得更改。

三、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时间节点

1.  各相关单位将拟申报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名单报送至科研处。

2. 请各提名项目负责人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将提名内容发送 。

3. 项目完成人凭提名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4. 申报者将提名项目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一、候选人基本情况”或“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报送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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