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安徽省外经政策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3/2/20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8342、《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外经函〔2022174等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政策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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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资金企业及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不执行对外投资合作管理规定,不遵守行业规范,违法违规外派劳务人员、侵害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项目实施过程中破坏当地环境、忽视工程质量偷工减料、造成恶劣影响,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缺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有不良信用记录、因发生重大涉外突发事件或重大境外劳务纠纷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等

对外投资项目需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登记,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依法生效。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须在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按照《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取消后签约的项目需进行网上备案与国内企业机构签约的项目除外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须具有商务部门核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足额缴纳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按照《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申请对外承包工程保函、海外投资及工程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展会费用、疫情防控费用、活动费用补助的项目,其项目合同协议执行及费用发生在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

申请“两国双园”的开发区,须提供所在地级市政府支持申建的函、制作可研报告和园区规划所签订的合同和费用凭证。

申请对外劳务交流的项目,须提供企业与院校开展合作的相关合同协议,以及派出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说明附件12的有关要求提供。

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注册地市级商务局、财政局。各市商务局和财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310日前以联合行文形式连同申报项目初审意见表,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三、资金审核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各市对辖区内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省商务厅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

请各市商务局、财政局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支持范围和时间抓紧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