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省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提升重大技术装备水平,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安徽省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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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要求
1.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
2.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
3.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及所列附件。
4.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所在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由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筛选后报送省能源局。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和PDF版)和纸质版(一式五份)于10月28日前报送至省能源局能源经济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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