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事后核查工作申报范围程序指南

2022/10/10

四川省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相关企业注意了!为进一步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事后核查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发布,你还不知道吗?本文为大家整理此规范公告的相关内容,还不了解的企业赶紧联系小编了解最新政策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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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事后核查工作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优惠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

二、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事后核查工作核查程序

(一)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于每年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软件企业提交财税〔2016〕49号附件所列资料;集成电路企业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9号公告附件所列资料。提交的纸质资料应装订成册,PDF扫描文件应与纸质资料一致。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要求受理企业资料,确认资料完整齐备后,每年分两批将汇算清缴年度已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名单(电子及纸质)、企业纸质资料(或与纸质一致的PDF扫描文件)逐级上报至省税务局。

(三)省税务局收到备案资料后,应汇算清缴年度已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及其资料转交经济和信息化厅核查。

(四)经济和信息化厅收到核查名单和资料后,按照企业属地下发到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核,并根据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核反馈名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和现场抽查,并将核查情况在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企业对核查情况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提出复核申请。公示结束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省税务局。

(五)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和信息化厅下发的核查名单和材料比照核查条件进行初核,将初核结果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配合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抽查。

(六)对于核查结果为不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七)如遇特殊情况汇算清缴延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

三、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事后核查工作要求

(一)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共同加强对辖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会商解决核查和税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二)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在核查和复核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如有违反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企业对其提供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料和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法律责任。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想要申请的赶紧行动起来吧!对政策不清楚或者不知道能不能申报,怎么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免费咨询答疑,关注小编了解四川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