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区级市级认定条件、流程

2022/10/10

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区级市级认定条件、认定流程整理如下,想要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区级市级认定条件、认定流程整理如下,想要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看看,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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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孵化器区级登记和市级认定条件

1、武汉市孵化器区级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

(二)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租赁场地应不少于 3个年度租赁期;

(三)具备完善的运营服务管理体系,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

(四)形成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性的创业孵化服务;

(五)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

2、武汉市孵化器市级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际注册并运营应满1年,且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登记;

(二)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三)签约合作投融资机构 3 家以上,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四)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接受创业服务能力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五)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专业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

(六)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不少于10家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少于5家;

(七)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2家。

二、武汉市众创空间区级登记和市级认定条件

1、武汉市众创空间区级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

(二)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租赁场地应不少于3个年度租赁期。能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具备基本的公共服务场地和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能提供共享的活动场所和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三)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0家(个),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具备创业孵化运营能力,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

(五)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

(六)具备创业活动组织能力,建立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导师队伍。

2、武汉市众创空间市级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际注册并运营应满6个月,且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登记;

(二)能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三)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5家(个),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接受创业服务能力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五)签约合作投融资机构 3 家以上,获得投融资的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2家(个);

(六)常态化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和公益讲堂、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10场次。

三、武汉市众创空间区级登记和市级认定程序

1、武汉市孵化器、众创空间区级登记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二)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对新登记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一个月内报市科技局备案。

2、武汉市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二)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开展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认定为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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