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0
2022年武汉东湖高新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方向要求及申报材料方式,需要咨询或者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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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东湖高新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 6 类 22 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二、武汉东湖高新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
1、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
2、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3、是革命老区的项目;
4、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武汉东湖高新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八份(盖公章)
(二)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式两份,包括:
1、项目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区级项目汇总表(附件3,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
3、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材料格式要求:纸质版项目申报书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行倍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GB_2312。申报书和附件可合并装订。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应采取常见编码格式。)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光盘)请于2022年10月13日(周四)上午12:00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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