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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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条件
科技型高成长企业是指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取得核心竞争力,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科技型高成长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税务关系在黄陂区,注册时间1年以上,公司税收类型为查账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已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1件或以上;
(2)至2022年底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者软著5件或以上;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总人数不低于8人,在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的基础上。
5.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7.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认定程序
按照武汉市科技型高成长企业认定条件,由黄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及评审。
(一)区科经局发布申报通知;
(二)申报主体向辖区街道经发办提交申报资料,街道办收集后统一报区科经局;
(三)区科经局委托第三方评审;
(四)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区科经局网上公示;
(五)区科经局发布本地区认定名单,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一份)
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之间用彩页隔开。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科技型高成长企业认定申请书(必要件,须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要件,须提供)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科技人员社保清单或工资流水,职工总数与报税系统人数一致(必要件,须提供)
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四季度A类纳税申报表(必要件,须提供)
5.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已申报年度纳税申报表则提供年度财务报表、未申报则提供含年度数据的四季度财务报表)(必要件,须提供)
6.企业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必要件,须提供)
7.2022年产品(服务)收入汇总表(必要件,须提供)
8.企业研发费用明细账(如有,请提供)
9.公司主要产品2022年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提供的销售合同和发票金额不低于总收入的30%)、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必要件,须提供)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1.请申报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请材料样式装订成册)在2023年3月17日前报送武汉市黄陂区科经局。(报送地址:武汉市黄陂区黄陂大道100号电信大楼二楼)。
2.请各街道、园区和众创孵化平台积极宣传,支持企业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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