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7
本文将为大家带来宜昌市众创空间申请条件、要求、程序等内容,以下政策根据往期通知整理,具体奖补信息根据当年政策通知为准,也可联系小编咨询或者需要代理申请的可以免费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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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分公司地址:东湖新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宜昌市众创空间申请对象和条件
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2.孵化面积。综合型孵化器不低于3000平米;专业型孵化器不低于1000平米;众创空间不低于300平米。
3.管理团队。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比7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占比20%以上,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4.企业数量。综合型孵化器入驻企业不低于10家;专业型孵化器不低于5家;众创空间入驻企业不低于5家或创业团队(创客)不低于15名。
5.种子资金。孵化器建有用于支持在孵企业发展的孵化资金不少于50万元。
6.服务能力。有明确的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具有开展孵化服务的能力。
二、宜昌市众创空间申请材料
1.《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平台运行情况(包括:平台概况、团队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清单、场地产权证明、开展孵化服务情况、培训辅导、技术交易、投融资、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案例及证明材料)。
3.平台营业执照复印件、场地证明、相关制度和政策文件。
4.《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人员情况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2)。
5.《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入驻企业汇总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3)。
6.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与投资机构签署的投资协议,扶持在孵企业发展的有关证明材料。
7.其他有关服务能力的材料。
三、宜昌市众创空间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属县(市)区科技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由县(市)区科技部门初评并签署意见后盖章推荐。
2.申报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企业请将备案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考察,对通过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予以备案。
四、宜昌市众创空间申请要求
各申请备案单位应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市科技局根据备案申请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谎报数据的将三年不予备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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