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7
湖北省各地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扶持指南来了,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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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我省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聚焦光信息、先进存储、新型显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以应用开发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系统创新为重点,着力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优势与我省优势产业相结合,管理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着力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壮大一批研究院,打造引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和制度创新的示范样板,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创新支撑。
(二)基本原则
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托企业创新主体,按照市场方式确定科研方向、开展重大技术创新,以市场化手段组织创新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和市场应用无缝对接。
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赋予研究院充分的发展自主权,全面构建市场导向的管理机制、灵活包容的人才机制、开放创新的合作机制,建立多元化股权收益激励机制及成果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和分配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造活力。
引领产业升级。围绕我省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突出产业应用技术研发,围绕龙头企业培育产业生态,打通“政产学研金服用”通道,带动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凝聚创新合力。充分发挥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资源优势,鼓励市州政府安排资金、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政策扶持辖区内研究院建设发展,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支持工作,为各市州研究院发展创造条件。
(三)主要目标
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研究院,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全省重点产业“全覆盖”、重点区域“全覆盖”。到2020年底,实现市州全覆盖,力争经备案认定的研究院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500项,研发服务收入达到2亿元,孵化企业300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3亿元以上,带动区域内企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地方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22年,已认定的研究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聚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形成科技创新成果与地方产业对接、科教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高质量发展新态势。到十四五期末,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总数达到60家以上。
二、规划布局
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主要围绕市州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各市州主要优势特色产业为:
武汉市:光电子、芯片、新一代信息网络、氢能与燃料电池、数字建造、固废资源、医疗科技、微机电与传感、新能源、新材料、海洋装备、交通科技、智能装备、网络安全等;
宜昌市:精细化工、传感物联、医用敷料、装配式建筑、白酒、循环经济产业装备、茶叶等;
襄阳市:汽车制造、电子元器件、节能机电、新材料、农产品加工等;
咸宁市:特色农业、机电设备、大健康、水上救援装备等;
黄石市:模具、工业机器人、金属材料、建材、饮料食品等;
鄂州市:生命科学、中医药、新能源电池材料、智能快递物流、量子工业等;
荆州市:水产、石油化学、石化装备、汽车零部件、油气钻采装备、白色家电等;
荆门市:医药工业、资源再生利用、电子信息、化工产业等;
黄冈市:智能制造、钢结构、医药化工、特色农产品加工等;
随州市:专用汽车、应急专用装备、香菇、风机、铸造、地铁装备等;
孝感市:粮油机械、盐化工、金属制品等;
十堰市:新能源电池材料、智慧农机、商用车等;
恩施市:富硒、特色农业、药材、清洁能源等;
神农架林区:地区特色农林产业等;
天门市: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
潜江市:小龙虾、精细化工、生物技术等;
仙桃市:纺织新材料、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等。
三、扶持政策
依据上述各市州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布局,全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必须紧紧依靠市州力量建设。为此,需要结合各市州特点分类制定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扶持政策,以期达到备案条件。
(一)备案条件内容
门槛条件主要包括优势特色产业规模、资金投入、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投入及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等。
优势特色产业规模是指研究院所涉产业应为所在市(州)特色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且该产业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
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是指研究院负责人或核心人才及其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的情况。
资金投入主要是指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所在地政府应有相应的实质性运行经费投入。
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投入主要包括研究开发及试验的基础设施建设、重要仪器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投入。
(二)各市州纳入省级研究院备案条件
1、武汉市
优势特色产业规模:研究院所涉产业的产业规模不低于150亿元。
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研究院负责人或核心人才及其团队拥有本领域5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资金投入:在初建期内,给予3年的运行经费支持,前两年每年给予不少于20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第三年给予不少于1000万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办公运行、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
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投入:无偿提供不少于7000 m2的办公场所,符合办公用途和实验工业厂房标准建设,均为“拎包”入驻标准。给予产业技术研究院3年内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补助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2、“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相关市(州)
主要包括鄂州、黄石、黄冈、咸宁等市(州)。
优势特色产业规模:研究院所涉产业的产业规模不低于80亿元。
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研究院负责人或核心人才及其团队拥有本领域2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资金投入:在初建期内,给予3年的运行经费支持,前两年每年给予5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第三年给予300万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办公运行、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
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投入:无偿提供不少于4000 m2的办公场所,符合办公用途和实验工业厂房标准建设,均为“拎包”入驻标准。给予产业技术研究院3年内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补助总额不低于800万元。
3、宜昌市、襄阳市
优势特色产业规模:研究院所涉产业的产业规模不低于100亿元。
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研究院负责人或核心人才及其团队拥有本领域3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资金投入:在初建期内,给予3年的运行经费支持,前两年每年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第三年给予不低于500万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办公运行、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
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投入:无偿提供不少于5000 m2的办公场所,符合办公用途和实验工业厂房标准建设,均为“拎包”入驻标准。给予产业技术研究院3年内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补助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
4、恩施州、十堰市
优势特色产业规模:研究院所涉产业的产业规模不低于50亿元。
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研究院负责人或核心人才及其团队拥有本领域1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资金投入:在初建期内,给予3年的运行经费支持,每年给予不低于300万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办公运行、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
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投入:无偿提供不少于3000 m2的办公场所,符合办公用途和实验工业厂房标准建设,均为“拎包”入驻标准。给予产业技术研究院3年内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补助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5、直管县(天门、仙桃、潜江)和神农架林区
优势特色产业规模:研究院所涉产业的产业规模不低于50亿元。
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研究院负责人或核心人才及其团队拥有本领域1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资金投入:在初建期内,给予3年的运行经费支持,每年给予不低于200万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办公运行、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
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投入:无偿提供不少于2500 m2的办公场所,符合办公用途和实验工业厂房标准建设,均为“拎包”入驻标准。给予产业技术研究院3年内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补助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6、其他市(州)
主要包括:荆州、孝感、随州、荆门等市(州)。
优势特色产业规模:研究院所涉产业的产业规模不低于70亿元。
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研究院负责人或核心人才及其团队拥有本领域2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资金投入:在初建期内,给予3年的运行经费支持,前两年每年给予400万元运行经费支持,第三年给予200万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办公运行、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
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投入:无偿提供不少于3500 m2的办公场所,符合办公用途和实验工业厂房标准建设,均为“拎包”入驻标准。给予产业技术研究院3年内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补助总额不低于600万元。
7、其他县(市、区)
优势特色产业规模:研究院所涉产业的产业规模不低于30亿元。
核心人才及其团队创新能力:研究院负责人或核心人才及其团队拥有本领域1项以上核心技术发明专利。
资金投入:县(市、区)政府在初建期内,给予3年的运行经费支持,每年给予150万运行经费,上级财政对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联动支持,主要用于研究院日常办公运行、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
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投入:无偿提供不少于2000 m2的办公场所,符合办公用途和实验工业厂房标准建设,均为“拎包”入驻标准。给予产业技术研究院3年内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补助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厅成立研究院建设工作专班和专家团队,负责研究院建设顶层设计和资源统筹协调,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研究解决研究院建设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各市(州)政府、园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同推动研究院建设。
(二)强化政策落实。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对接、人才引育、落户和机构引建等已有政策落实机制,实行“一对一”联系服务,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对支撑和引领全省科技进步、高端人才培育、产业升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院,各级政府可采取“一院一策”的方式,共同给予更大力度扶持。
(三)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市州研究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赋予研究院充分的发展自主权,全面构建市场导向的管理机制、灵活包容的人才机制、开放创新的合作机制,建立多元化股权收益激励机制及成果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和分配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造活力。
(四)优化发展环境。优化原有产业技术研究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核心关键指标进行量化,设定清晰明确的优秀层级和合格层级的绩效目标值,选择更具增长性、更有竞争力的研究院进行财政激励支持。各相关部门应定期深入研究院开展沟通交流,改进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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