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5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受政策各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高质量政策》《高质量政策实施细则》《线上经济》《线上经济政策实施细则》明确:
(一)《高质量政策》第10条: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1.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当年度物流企业对物流信息平台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累计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并附项目备案文件、项目完成投资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材料;
(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物流信息平台相关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5)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6)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2.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当年度企业对新建(购置)、改造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累计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附项目核审备、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前期手续文件,以及项目完成投资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材料;
(4)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运营情况证明材料、图片;
(5)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当年度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6)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7)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
(二)《高质量政策》第23条: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
1.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升规并首次纳入联网统计直报平台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退统再入统的企业)。
申报材料:
(1)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当年财务状况年度表(提供F103表,须在全国联网统计直报平台中下载pdf版);
(4)企业在国家、省、市信用系统内无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5)产业政策申报承诺书(附件2)。
2.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此次不组织申报,预计3月下旬进行申报)
(三)《线上经济政策》第7条:支持龙头企业引进。对线上经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在肥新成立(子)公司,择优给予企业一次性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申报条件:上一自然年度,线上经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在肥企业除外)在肥新成立(子)公司。其中龙头企业须符合以下标准:龙头企业为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软件50强、中国数字经济50强(以相关权威机构最新公布排名为准)。
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报文件及申请表(附件3);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经营情况、专利及品牌情况),发展前景(未来5年市场空间和市场份额、未来发展趋势等)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龙头企业排名、龙头企业与落户企业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5.企业落户的证明材料(包括与县区签订的落户协议、办公场地的购置或租赁等相关材料)。
(四)《线上经济政策》第13条:支持物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创新升级,对推广成效较好的企业,择优按设备和软件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
1.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创新,成效较好的企业;
2.上两个自然年度申报企业在“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中投入的软件、冷链相关设备费用(以下简称“相关投入费用”)累计达5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申报文件及申请表(附件3);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金申请报告,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经营情况),发展前景(未来5年市场空间和市场份额、未来发展趋势等)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情况,主要包括:“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经营模式建设情况,先进性和创新性,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的客户评价和社会荣誉,示范特色及推广应用价值,未来发展规划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上两个自然年度申报企业相关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明确投资明细、发票号等关键信息)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等。
三、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
首先,通知企业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申报材料(如首次申报需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企业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初审,同时对申报企业是否具有失信行为进行审查。最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请示文件(一式两份包含附件5)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需加盖公章),于3月8日前报送至市发改委贸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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