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5
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及申报内容如下,湖北省的企业单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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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内容
(一)住房和房地产业。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制度研究,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机制研究,物业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基于5G技术的商业地产运营模式研究。
(二)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评价机制研究,城市更新制度机制、支持性政策研究,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制度机制研究, 城市更新背景下城市公园绿地系统布局优化研究,老旧小区改造中公众参与的策略研究,老旧小区改造的可持续性机制研究,老旧小区绿色可持续性改造评价体系研究,老旧小区和老旧建筑分类标准、更新度评级和评价指标研究。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研究,城市品质与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模式研究,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理论实践研究,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制度研究,城市水系统规划建设管理研究。
老旧城区的消防适应性更新技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应对重大疫情城镇空间营造、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理论方法,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技术。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评估管理与智能修复技术,城市更新改造示范性技术方法、城镇老旧小区绿色更新改造技术,城市既有多、高层住宅排水、排风系统防疫功能提升技术与工程改造示范,城市地下空间拓展与加固改造技术、新开发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技术,城市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和关键技术,轨道交通工程穿越复杂条件风险监控及智能建造技术,城市水系统提升技术、智慧水务建设标准体系和关键技术,城市水循环与海绵城市建设的水系统集成技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市供排水设施安全运行保障技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传承体系动态监管平台建设技术。
(三)建筑业转型发展。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应链及协调模数优化研究,绿色建造产业链研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极端恶劣环境下复杂土木工程关键技术,建(构)筑物安全智能监测技术,新型装配式结构体系、质量保障体系、绿色装配式成套快装产品体系、智能制造及管理平台研究与应用,钢结构住宅系统集成创新与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研究,新型模板体系及填充墙体材料应用,工程建设机械和施工智能装备(设备)开发。
(四)绿色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体制机制研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活化利用相关政策机制、方法及标准体系研究。小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关键技术、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污水处理技术与装备,农村地区建筑节能模式、乡村能源供给及利用技术,适于不同区域化新型农村建设的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既有农房功能提升关键技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乡村风貌塑造政策与技术体系。
(五)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的基础理论及保障机制研究,新型城市融合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政策与模式研究,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方向性问题与政策研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审查要点研究,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完善与提升研究,基于需求侧的智能天然气管网管理研究,智能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总体设计研究,可持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城市信息模型(CIM)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感知和检测技术,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运维技术与产品,城市道路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地铁机电设备研发。
(六)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体系研究,建筑节能发展模式研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减排降碳路径研究。绿色建筑品质和性能提升技术、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技术;住房设施、设备体系的健康性能保障技术;超低能耗、零能耗建筑与零碳社区关键技术、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和控制技术;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监测评估技术,外墙保温系统可靠度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研究。
(七)城市治理和绿色生活。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标准体系研究、基于CIM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梳理及体系构建技术,城镇绿色清洁能源供应系统与保障,城市高效节水技术与产品,城市供水系统全过程安全保障和高质量供水技术及装备,再生水安全利用保障技术,垃圾分类技术体系、厨余垃圾预处理及生物处理技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
(八)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城市韧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的机制研究,城市雨水、再生水等生态产品价值评价和实现机制研究,高质量发展的城市节水策略研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管理机制研究。安全城市构建与智慧化治理平台建设及关键性智能技术应用研究,城市安全韧性评估技术和韧性增强技术,韧性城市智能规划与仿真决策平台,应急公共设施快速建造技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信息化审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检测等关键技术,建筑抗风抗震安全智能化监测与检测技术,地下工程安全监测与检测技术。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前往湖北省住建厅科技信息平台注册账号。
(二)申报单位登录平台后,建设科技计划项目按要求申报填写《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三)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部门登陆平台,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初审及推荐工作;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提交项目申报书。
(四)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经调查属实并需调整的,由省住建厅重新审定。公示期满后,省住建厅正式下达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
三、项目管理
(一)项目实施时间以下达立项文件之日为起始时间,重大项目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不超过2年。
(二)对省住建厅正式下达的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编号管理。计划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结题且未申请延期的,将自动取消,同时取消申报单位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省住建厅、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各方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处理相关事项,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完成。
(四)项目实施中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关键技术方案变更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致使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可向省住建厅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为一年。
四、项目结题验收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任务完成时间后,应及时提出结题验收申请,填报《湖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材料。
(二)省住建厅或受托机构组织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可采取现场验收和会议验收两种方式进行,原则上重大项目应组织现场验收。
(三)在项目验收时,专家组对验收项目应提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不通过验收”的结论。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省住建厅应再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四)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省住建厅定期在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印发结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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