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4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二、评选标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园区区域内合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资质或证照;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质量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体系认证;近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园区内同行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园区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园区相关部门界定)。
详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奖管理办法》(高新管发〔2020〕81号)。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自评报告,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实证材料,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申报表须由园区主管部门、招商部门等相关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对高新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推荐;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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