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2023年宿州市高新区首届管委会质量奖申报条件、申报时间

2023/2/14

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请各相关企业单位关注以下内容,希望您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小编现将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程序总结如下,希望对你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如有申报意向或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扫微信或电话18715034835)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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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二、评选标准

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是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园区内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和个人的最高荣誉,包括管委会质量奖和管委会质量奖提名奖,每2年评选1次,每次获奖组织或个人总数不超过3个,可以少评或空缺。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园区区域内合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资质或证照;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质量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成果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4.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体系认证;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园区内同行业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园区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作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园区相关部门界定)。

详见《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奖管理办法》(高新管发〔2020〕81号)。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3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自评报告,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实证材料,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组织和个人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其中,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二)推荐:申报表须由园区主管部门、招商部门等相关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对高新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推荐;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申报组织和个人,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