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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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石市铁山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有关要求
我局将对本辖区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组织相对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进行培育,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档),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初审,由各市场监管所初审通过后于10月20日前集中报送至知识产权科。二、黄石市铁山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开发区·铁山区,属于区域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能够开展知识产权“四个一”工程(包括一个专门机构、一个专职或兼职人员、一笔专门经费、一套专有制度);
(三)近两年专利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提高,且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四)本年度发明专利申请达到5件及以上,或者购买发明专利1件,或者本年度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件及以上且专利成果转换1件;
(五)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数据为准);
(六)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不得申报。
三、黄石市铁山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资料
(一)《开发区·铁山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
(二)按照《开发区·铁山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评审要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近两年申请专利和有效专利拥有量清单;
(四)企业未来两年知识产权工作规划,须写明专利申请量(突出发明专利申请量)预期完成目标;
(五)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A4纸正反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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