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3
以下内容是关于2023年四川省众创空间申报备案的条件、时间、材料相关内容。2023年四川省众创空间申报即将开始!准备在今年申报众创空间的企业可致电小编了解具体申报时间及详细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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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川科高〔2016〕17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开展备案申报工作,并对各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统一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众创空间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与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同组成创业孵化链条。
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业态。
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目的是对众创空间及其创客企业(项目)发展情况、投资贷款情况以及创业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备案,同时了解创客企业(项目)孵化情况、毕业企业和退出企业情况、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孵化绩效等。
发展众创空间重在完善和提升创新创业服务功能。以专业化服务与社交化机制吸引和集聚创新创业者,通过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融资、技术创新、国际资源对接等创新创业服务。
申请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应当从以下方面创建:
1.众创空间实际运营时间半年以上,具有专业发展方向,服务于创新创业,孵化科技项目和团队。运营管理机构或社会组织须是在本省注册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
2.具有专职运营服务团队,团队和主要负责人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创新创业经历、相关行业资源和专业服务能力。
3.具有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不少于3个月免费或低成本的一定面积的办公空间。
4.具有服务体系,能够整合资源,提供具有专业技术基础的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信息沟通的便利化、多方位服务平台。
5.具有运营和工作机制,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
6.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具有成功的孵化案例,促进创业者持续创业。
7.已入驻与其服务功能和能力相匹配的创客、创业团队,并组织创业团队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2023年6月1日—6月14日,受理申报材料。本年度只开展一次备案,请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1.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2.众创空间概述(包括众创空间定位、特色和理念,场地和硬件设施情况)、主要负责人简介;
3.众创空间的运营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投融资服务情况(含导师、培训、路演、沙龙、大赛、资源对接等);
4.众创空间的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众创空间通过什么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了什么问题);
5.所有入驻创业团队、企业汇总表(附件3)。
1.众创空间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众创空间的产权证明(或委托、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4.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议,拥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创投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创投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6.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7.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协议,若为入驻企业,则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创业团队,则附上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申报材料请双面打印(复印),注明书脊,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需刻录在注明众创空间名称的光盘中,随纸质申报书一同报送。
1.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单位不能再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2.科技主管部门应单独出具推荐材料,勿装订在申报材料中,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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