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7
四川省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企业机构,2023年首批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启动申报了!申报截止时间3月15日。还在等什么!赶紧申报起来吧!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咨询热线,免费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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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或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其他单位。
(二)依托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方面优势明显,拥有坚实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基础,较强的应用示范、技术服务、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和成功案例,高水平、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人员结构配置合理、研发能力强的技术团队。
(三)依托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合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优良的科研资产及筹措资金的信誉和能力,近三年无亏损,无重大法律纠纷,能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良好的研发条件和产业化装备、基地等保障条件。
(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及科技创新工作总体布局,聚焦关键技术领域,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化需求,在依托单位组织下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协同合作的技术创新平台。
(五)技术目标围绕产业链梳理“卡脖子”技术和“长板”技术,凝练提出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攻关任务,突出需要解决的产业化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细化建设任务的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
(一)具备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提交所在地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二)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书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在申报书加盖公章后提交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创新中心,不超过1个;各司局可推荐本部门业务领域相关的创新中心,不超过1个。
(四)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鼓励以企业为核心,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鼓励地方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给予政策、资金等相关支持。
(一)申报:具备申报技术创新中心基本条件和要求的依托单位,可提出申请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向文化和旅游部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内司局可推荐其业务领域相关的创新中心,符合条件的部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审查并确定名单:文化和旅游部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分为合法性审查、材料评审、现场实勘和综合论证4个阶段。审查内容包括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协同创新机制、技术创新能力、保障条件等。
文化和旅游部依据审查结果,按照择优、择重、择需的原则,经公示后确定开展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名单。
(三)建设:依托单位应根据《申报书》中明确的方案制定建设计划任务书,经专家论证后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技术创新中心按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开展建设,建设期不超过1年。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成后提交验收申请,依据管理关系经依托单位、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后报文化和旅游部。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应提前2个月申请延长建设期限,并详细说明原因,延期申请仅限1次,期限不超1年。逾期不提交验收、延期申请或延期后仍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终止建设。
(四)验收:文化和旅游部组织进行验收,验收意见分为通过、整改和未通过,通过的由文化和旅游部确定为技术创新中心;整改的应当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再次提出验收申请;未通过的终止建设。
文化和旅游部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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