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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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报流程
1.相关单位填报《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荐表》(见附件),报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2.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负责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审核后进行授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
请有意向申报单位于9月29日(周四)12:00前,将《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PDF版报送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报条件
1.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依托龙头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须建有中试平台(基地),且原则上应成立独立法人运营主体,负责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中试平台(基地)相关业务。
2.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含中试平台)应面向高校院所和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成果熟化、中试服务和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
3.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应拥有从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
4.建设和生产符合国家和省、市安全、环保、生态等法律法规要求,没有发生过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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