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9
关于2023年成都市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的政策支持及奖补标准以及2023年成都市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方式和申报条件相关内容如下,如您的企业今年准备申报相关政策奖补,可咨询以下热线免费了解更多相关即时性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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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是综合性、集成性的重大科技项目,主要面向我市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实施,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应用示范,引导创新资源及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向产业链关键环节聚集,加快培育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项目采取“自上而下组织”与“自下而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按“总项目+子课题”模式组织实施,由牵头单位总负责。牵头单位负责提出总项目方向和子课题设置计划,并会同联合实施单位自主决策。根据项目需要,牵头单位可面向国内外征集子课题承担单位。
项目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和子课题单位开展技术协同创新、市场协同创新和管理协同创新,探索并形成项目组织创新模式。
(一)支持项目围绕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联合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和产品试验平台,共享科研设备资源和技术、知识产权成果,构建技术协同创新模式,增强项目合作单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相互间的技术配套能力。
(二)支持项目围绕产品营销和技术推广应用,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市场拓展,共享市场资源,构建长效合作关系,增强项目合作单位的市场开拓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支持项目合作单位围绕项目组织管理,联合组建项目组、技术攻关组、产业技术联盟等机构,强化项目总体设计,建立项目合作与交流机制。
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支持额度根据项目的基础条件、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应用前景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一)项目已具备一定的研发和产业化基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涉及的产业环节相对完整,技术储备较为丰富,实施方案可行性较强,能够与国家、省级科技项目形成较好的补充和衔接。子课题设计合理,应服务于总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为关键核心或配套技术研发等;子课题之间应具有技术、产品或配套等协同关系,且易于协作。
(二)项目实施及成果应用应在各领域符合主导产业发展的产业功能区内,能够有效带动产学研协同及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可形成新技术、新产品等产业链系列科技成果,具有较广的用户群体,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或形成较大规模的产业化示范。
(三)牵头单位和子课题单位基本条件:
1.牵头单位应满足: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企业;
(2)牵头单位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经历,已承担的科技项目在组织实施、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结题验收及接受监督检查等方面记录良好;
(3)牵头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产业带动或系统集成能力以及较高的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
2.子课题单位应满足: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
(2)应为产业链上下游的典型支撑单位;
(3)具有较强的研发水平和技术优势,具备承担子课题所需的人才团队和基础条件;
(4)注册地在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子课题承担单位数应控制在总项目参与单位总数的30%以内。
(四)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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