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15
安徽省16地市绿色工厂申报的奖励政策、申报条件、申报名额、申报材料和时间相应内容。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引导支持企业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构建绿色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四位一体”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获评国家绿色设计产品20项、绿色工厂11家、绿色园区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6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3家,省级绿色工厂17家。
下面是安徽省16地市绿色工厂申报的奖励政策、申报条件、申报名额、申报材料和时间相应内容。
前言
安徽省绿色工厂的要求:企业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以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准备: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开发推广绿色产品,推进企业在产品开发阶段系统设计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
安徽省级绿色工厂获评企业:获得省、市在政策、项目等方面支持,省经信厅也将根据有关政策对企业予以奖补,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工厂。
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规划解答热线:15656027297
正文
一、安徽省合肥市绿色工厂申报奖励
1、合肥高新区绿色工厂奖励
对首次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长丰县绿色工厂补贴
对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于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肥西县绿色工厂补贴
对当年认定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庐江县绿色工厂补贴
庐江县对当年评定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评定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
合肥市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内部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五)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六)企业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七)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
二、安徽省绿色工厂各地市各地市奖励政策
1、合肥市:对当年通过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省级绿色工厂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与制造强省不重复享受原则给予资金奖补。
2、池州市:对新认定的“绿色工厂”,按照国家、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万元。
3、滁州市:对获评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绿色工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按照国家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评国家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获评省级的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4、安庆市:对认定为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层8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宿州市:对具备产品设计生态化、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企业,经认定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6、亳州市:对新认定(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产品,市财政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省级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市级节水型企业,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奖励。
7、芜湖市:对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按照省级奖励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评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8、铜陵市:通过省级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等)的单位,每户给予5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绿色制造体系认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等)的单位,每户给予100万元奖励(省、市不重复享受)。
9、马鞍山市:对当年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企业(未获省级奖补)奖励20万元。
10、黄山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园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节水型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11、六安市:新认定的省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市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10万元。
12、淮南市:对新评价为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质量奖,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13、淮北市:对新认定的绿色工厂,分别给予国家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分别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4、蚌埠市: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和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推荐申请省“制造强省”政策支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50万元奖补;市再按照省奖补资金1:1配套奖补。
15、阜阳市:支持绿色制造示范试点。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内部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发展的制度建设、教育培训、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四)企业制定了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并能确保对绿色工厂创建项目的资金和资源投入。
(五)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六)企业相关绩效指标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七)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
四、安徽省绿色工厂各地市名额安排
地区推荐名额
合肥市8
淮北市5
亳州市5
宿州市5
蚌埠市6
阜阳市6
淮南市5
滁州市6
六安市6
马鞍山市6
芜湖市6
宣城市(含广德市)7
铜陵市6
池州市6
安庆市(含宿松县)6
黄山市5
五、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第五条要求。即从事实际生产过程的制造业企业。
(二)各市经信局根据本地培育计划,按照《暂行办法》推荐程序,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优先支持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或单位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企业申报。
(三)申报企业需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并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四)各市经信局确定推荐名单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以及所推荐的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纸质版一份)报送我厅,同时通过“企业云”服务平台将企业电子材料提交安徽省经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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