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奖补申报范围、认定条件、评价指标、认定流程

2023/1/5

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乐山市、德阳市、泸州市、眉山市、资阳市、广元市、广安市、巴中市、遂宁市、攀枝花市、宜宾市、雅安市、南充市、自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奖补政策金额清单;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范围、认定条件、评价指标、认定流程相关内容如下。

四川省成都市、绵阳市、乐山市、德阳市、泸州市、眉山市、资阳市、广元市、广安市、巴中市、遂宁市、攀枝花市、宜宾市、雅安市、南充市、自贡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奖补政策金额清单;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范围、认定条件、评价指标、认定流程相关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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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奖补

1、成都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2、绵阳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新入选四川省“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奖励20万元,新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奖励50万元。

3、乐山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新获批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20万元,以及新获批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元。

4、德阳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新认定为国家制造“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省级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5、泸州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获得2020年度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只奖励一次)。

6、眉山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

7、资阳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并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精准对接和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8、广元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广元市将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可与国、省相关政策重复享受。

9、广安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省级支持金额的50%、最高50万元给予配套奖励。

10、巴中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新备案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性补助。

11、遂宁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并将其纳入上市培育库,选派金融顾问进行一对一服务。

12、攀枝花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专精特新”规模以上企业,定额补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每度电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0.1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全部补贴金额(3300万元)的30%。

13、宜宾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宜宾市翠屏区对上一年度获得“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奖励

14、雅安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新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创建创新平台,对首次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运行良好的技术中心经评价后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15、南充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首次经省级以上认定或备案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

16、自贡市专精特新奖补政策

对首次通过国家、省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

内江市、达州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专精特新奖补政策暂未发布。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范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参评2022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申报;

2、已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指该大赛2021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1、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0%以上得5分,70%-80%得3分,60%-70%得1分,60%以下得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在10%以上得10分,8%-10%得8分,6%-8%得6分,4%-6%得4分,0%-4%得2分,0%以下得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每满2年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得5分;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的3分;不属于以上情况得0分。

2、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三级以上得5分,二级得3分,一级得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得3分,最高不超过5分),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C、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D、拥有自主品牌;E、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在10%以上得10分,8%-10%得8分,6%-8%得6分,4%-6%得4分,2%-4%得2分,2%以下得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得5分,50%-60%得3分,60%-70%得1分,70%以上的0分。

3、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企业属于“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的得8分,不属于的得0分。

10)企业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或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等的得4分,不具备的得0分。

11)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的得3分,不具备的得0分。

4、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拥有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10分;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8分;拥有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6分;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得2分;以上均不符合得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得10分;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得8分;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得6分;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得4分;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得2分;不属于以上情况得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在20%以上得5分,10%-20%得3分,5%-10%得1分,5%以下得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为国家的得10分,省级的得8分,市级的得4分,市级以下(不含)得2分,未建立研发机构得0分。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流程

1、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原则,按当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申报通知要求,申请企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申请企业向企业所在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认定申请书、会计报表、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当年申报通知)。

3、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申报书所列初核指标进行初审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5、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评审结果、专家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可根据工作情况组织或委托市(州)进行必要的现场考察,提出核实意见,形成拟定名单,并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确认其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正式发布企业名单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