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7
铜陵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有市级和省级,两个级别的申报条件不一样,下面来看看小编整理的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和市级、省级申报条件一览,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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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大数据企业奖励政策
1、支持鼓励本地大数据企业开拓市外市场,对单个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项目,按项目实际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铜陵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
2、大数据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铜陵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
3、大数据企业首次进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信部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科技部发布的独角兽排行榜名单的,市政府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铜陵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
4、支持大数据企业优先参与智慧城市和“数字铜陵”建设,公共财政投资类项目在同等条件下选用本地企业产品和解决方案。市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政务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库依法合规向大数据企业开放。
铜陵市市级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并认定为“铜陵市大数据企业”。
1.在铜陵市注册纳税,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主营业务属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参考国家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64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参考国家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65大类)、与大数据相关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参考国家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39大类)、与大数据相关的仪器仪表制造业(参考国家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40大类)、其他大数据相关业务。
3.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铜陵市大数据企业”。
1.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铜陵市省级大数据企业申报条件
(一)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二)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三)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在安徽省,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比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从事大数据服务和应用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1000 万元。①营收大于1000万元(含)小于2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②营收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③营收大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2.从事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2000万元。①营收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②营收大于5000万元(含)小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③营收大于1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在大数据领域获得国家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条件。
本实施细则所列的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条件,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可根据试行情况适时调整。
关于铜陵市大数据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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