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26
为加强湖北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掌握各实验区发展状况,提炼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探索基于评估结果的实验区动态管理机制,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实验区评估工作。请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及实验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加强湖北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掌握各实验区发展状况,提炼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探索基于评估结果的实验区动态管理机制,省科技厅决定开展实验区评估工作。请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及实验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省级以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流程
1.报送总结。各实验区按照总结评估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依据本地区可持续发展规划和实验区有关建设要求,对本实验区近三年的发展建设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提供2-3项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可持续发展典型案例(每项案例500字以内)。
2.视频答辩。每个实验区视频答辩时间15分钟,其中PPT工作汇报10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
3.现场考察。省科技厅成立由相关处室及有关专家参加的考察组,视评估情况对部分实验区进行现场考察。
4.结果认定。省科技厅社发处提出评估结果建议,报厅党组审定。评估结果由省科技厅发文公布。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实验区按照要求完成总结材料,经各市(州)科技部门审核把关后,在8月3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省科技信息研究院。
2.视频答辩和现场考察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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