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类别、申报条件要求方式时间及项目指南

2022/12/16

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类别、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方式、时间、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相关内容如下。(指南中包含相应项目的奖补政策内容)

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类别、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方式、时间、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相关内容如下。(指南中包含相应项目的奖补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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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类别

详见以下“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科技计划分为六大部分,即工业科技、农村科技、社会发展科技、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专项。

 

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重点领域研究内容,项目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应用前景或产业化前景;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应具体、可考核。指南规定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海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工业科技项目、生物医药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单位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政策或办理了研发项目备案。

(三)申报工业科技项目、生物医药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近两年有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上一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本年度提交项目申请时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申报高效率多功能农业装备的研发、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项目的企业当年度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以上;创业园内企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其他单位原则上应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四)生物医药项目申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新药研究开发条件,或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各项条件。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应具备医药或农药、兽药及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资质。

(五)申报项目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1.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2.与国家、省科技计划相衔接和集成实施的项目;

3.符合我市三大新兴产业、三大优势产业“3+3”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对促进产业升级有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

4.能获得发明专利或取得科技成果的项目;

5.对我市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先导型支柱产业、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项目;

6.产学研及国际合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7.建有南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8.优先扶持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的科技项目。

 

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知识产权专项项目不受限制。

(二)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农业新品种选育项目不超过3年。

(三)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必须有明确的应用示范地或技术应用单位,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2.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验收或审计不合格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3.申报实施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项目申报单位未能按时填报研发经费统计报表的。

 

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方式、时间

1.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除须在海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外,还须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胶装左侧装订,浅色封面,一式三份。

2.提供可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如技术水平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或合同等复印件)。

3.申报工业科技、生物医药、高效农业关键技术专项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须提供查新报告(其中工业科技类和生物医药类项目须提供由国家一级科技查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4.企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和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企业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骗取立项的企业,一经查实,将三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6.各申报单位所申报项目须通过其主管部门的审查推荐并盖章。

7.项目申报截止日期:8月31日。

8.科技项目申报统一由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海门行政中心主楼0127室。

 

南通市海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一、工业科技项目

本年度工业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组织实施。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3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0万元。

1.重点项目

1001新型海洋工程装备;

1002机器人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制造;

1003电力电子及智能电网技术和装备;

1004物联网、传感网技术及产品;

1005核电配套产品;

1006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与产品。

2.一般项目

1007现代汽车电子产品;

1008半导体照明技术及产品;

1009新型金属和金属基复合材料;

1010高精度异形材料加工和成形技术;

1011高性能无机非金属材料;

1012高效储能材料;

1013新型纤维材料;

1014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与产品;

1015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

1016建筑节能关键技术与材料;

1017其他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

二、农村科技创新项目

本年度指南将围绕设施农业、健康养殖、农产品加工与安全生产等领域,重点支持以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关键技术项目,提高我市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扩大农业科技成果的综合示范效应。现代农业关键技术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农业科技成果集成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一)现代农业关键技术

1.动植物新品种及高效绿色农药、肥料引进与推广

2001优质特色水产、畜禽品种的引进与推广;

2002优异特色果品植物、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选育与技术推广;

2003高效绿色农药、肥料的引进与推广应用。

2.设施农业新技术的研究

2004优质特色水产工厂化养殖技术创新;

2005发展农业多元化复合经营,因地制宜推广农田复合种植养殖技术。

3.高效率多功能农业装备的研发

2006农业装备关键技术与装置研制。

4.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2007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2008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及产品开发。

(二)农业科技成果集成示范

2009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

对照“六有”标准提出建设目标,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品牌农产品,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服务,发展农村科技服务超市队伍建设,能使之成长为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

三、社会发展科技项目

针对我市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省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民生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公共安全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公众健康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民生科技示范工程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一)民生领域关键技术研究

3001公共安全。围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科技需求,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社会治安打防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002公众健康。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开展相关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为我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科技支持。慢性疾病社区综合干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老年性疾病诊断与干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残疾人及病后功能康复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恶性肿瘤早期诊断及监测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适合我市城乡社区特点的常见病社区预防与控制适宜技术及规范的研究。

(二)民生科技示范工程

以提高小城镇建设绿色、低碳、智慧水平为目标,开展水资源和材料资源绿色利用、低碳节能建筑技术和大数据等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建设小城镇绿色低碳智慧示范典型,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科技支撑。

3003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与示范;

3004城市生物质垃圾能源化关键技术与示范;

3005智能建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与示范;

3006绿色低碳成套技术和被动式超低能耗技术的应用推广与示范;

3007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平安江苏”动态巡防体系建设科技示范。

四、生物医药科技项目

着力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显著的创新药物,促进生物催化技术在化工、食品、医药、能源和环境等行业的应用,重点扶持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和系列化,推动市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快速发展。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1.新医药

4001现代中药。重点支持海门名特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基于海门名医名方的现代中药研制。

4002海洋药物。海洋资源药物的研究与开发;海洋生物活性分子研究开发。

4003生物技术药。防控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疫苗。

4004化学新药。重大疾病防治新药开发;大品种药物的新剂型、新工艺和新用途开发;新型释药系统的研究开发。

4005生物试剂。重大疾病的早期、快速、灵敏、低成本诊断试剂;用于新药研发和临床研究的关键生物试剂。

4006医用材料。面向组织和器官再造、神经修复等临床治疗需要的高技术医用生物材料。

4007医疗器械。适于基层医疗单位使用的多功能、小型化、智能化数字诊疗仪器设备。

2.生物技术

4008生物基化工产品、发酵产品、酶制剂的研究与开发;

4009沿海滩涂非粮能源生物产品、生物质能源技术研究与开发;

4010环境友好型生物农药研究与开发、动物新型疫苗研究与开发;

4011生物源新兽药和新制剂研究与开发。

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为目标,支持研发投入高、代表国际先进水平、已完成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阶段、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60万元。

500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2先进制造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3新材料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4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5生物技术与新医药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6新型节能环保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7高科技农业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8现代建筑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5009其它产业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

六、专利导航计划

(一)支持重点

围绕优势特色的主导产业、细分产业的发展,以及产业骨干龙头企业培育,通过深度挖掘、开发专利信息资源,明确产业创新重点与发展路径,明确企业技术创新方向与关键技术,提升产业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产业专利导航。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建筑技术等优势产业建立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明确产业的创新重点、核心技术、专利风险、专利布局、发展路径。

2.企业专利导航。重点支持产业骨干龙头企业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明确企业的重点技术、定题跟踪、专利预警、专利布局、关键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各区、镇或行业骨干龙头企业与国内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2.产业骨干龙头企业应是创新能力强、专利工作基础好(拥有10件以上国内外有效专利或1件以上发明专利)、产业地位突出,并与国内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3.项目第一负责人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承担单位能够为本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人员、物质保障。

4.联合申报的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有合法、完备的专利信息资源及数据处理工具,具有专业的专利信息分析人力资源条件和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经验。

5.优先支持在海门市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我局备案的专利代理、信息分析利用服务机构。

(三)主要任务及完成目标

1.产业专利导航。

主要任务:(1)围绕重点或特色产业集群的前沿技术、主导产品及市场等进行深度专利信息分析和发展背景调研,掌握国内外产业技术、市场动态;(2)通过技术、市场、专利等相关信息关联性分析,明确产业技术创新方向、产品研发重点,提出与产业创新发展密切相关的专利布局、专利运营、服务平台、招才引智、专利联盟、集群管理等政策、策略建议;(3)利用信息分析结果,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制订产业创新发展规划报告。

完成目标:(1)产业现状调研报告;(2)产业专利数据库;(3)产业专利信息分析报告;(4)产业创新发展规划研究报告;(5)产业联盟、集群管理建议方案。

2.企业专利导航。

主要任务:(1)围绕企业新产品开发与关键技术创新,开展技术、市场、专利等相关信息分析,掌握国内外相关技术、市场及竞争对手专利状况,明确企业技术创新方向与重点、风险规避方案,提出专利挖掘布局、市场竞争策略等;(2)利用信息分析结论,指导企业技术攻关、产品研发、专利布局,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保护、市场占位取得显著成效;(3)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体系。

完成目标:(1)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2)产品及技术专利信息分析及发展策略报告;(3)目标产品技术开发进展报告及相关证明;(4)实施期内开展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形成目标产品专利组合的申请不少于20件,其中发明专利和PCT专利不少于8件(发明专利授权率不低于80%):(5)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认证。

(四)组织方式

1.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

2.项目立项根据申报单位计划任务、专家咨询意见等确定支持资金。

3.企业专利导航实行限报制,其中:开发区限报3项、其他园区限报2项、各镇限报1项。

4.产业专利导航每项最高扶持20万元,企业专利导航每项最高扶持15万元。

5.本类计划同一服务机构最多参与申报2项。

6.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七、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

(一)支持重点

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及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力争创造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

(二)申报条件

1.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为“十三五”时期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

2.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省内领先;

3.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件;

4.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企业2016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5.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优先支持已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建立了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企业。

(三)主要任务及完成目标

主要任务:(1)申报主体单位为项目牵头实施单位,承担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运行及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2)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书的要求提供材料;(3)申报单位须认真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充分研究分析同类技术特点,实事求是制定创新目标,确保项目验收时能达到设定指标要求。

完成目标:(1)建成企业、高校院所、服务机构多方协同的高价值专利研发平台;(2)围绕研发目标的专利信息调研报告;(3)研发成果保护与市场占位专利布局方案;(4)按照布局方案申请发明专利10个以上,形成创新水平高、布局保护好、市场前景好的专利组合2个以上。

(四)组织方式

1.拟申报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三方在申报项目前须就合作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签订合作协议(在协议中应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合作机制及任务分工、预算经费分配及项目实施保障等事项),组织好申报材料。

2.市科技局在本年度所支持的产业领域内,遴选组建1-3个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两年,根据申报单位计划任务、专家咨询意见确定扶持资金。

4.本类项目每项最高扶持20万元。

5.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八、知识产权托管计划

(一)支持重点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区、镇中开展专利托管服务,提供专利申请、挖掘、转让、维权与管理等服务,解决区、镇知识产权人才匮乏与知识产权无人管理、不懂运用、保护滞后等难题。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海门市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具有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必要的专门人才和物质技术条件。

(三)主要任务及完成目标

主要任务:(1)服务机构要与区、镇签订托管服务协议;(2)提供专利申请、挖掘、转让、维权与培训等服务。

完成目标:(1)重点项目:完成专利“消零”企业50家、专利强企试点企业20家、专利强企示范企业10家、核心技术专利布局企业10家、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备案10家、专利申请量500件。(2)一般项目:完成专利“消零”企业20家、专利强企试点企业10家、专利强企示范企业5家、核心技术专利布局企业5家、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备案5家、专利申请量350件。

专利强企示范企业和核心技术专利布局企业南通市认定通过率不低于80%。

(四)组织方式

1.项目实施期1年。必备附件材料:服务机构身份证明材料(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服务机构与区、镇签订的专利托管服务合同,以及完成项目所具有的能力证明材料。

2.本类项目每项最高扶持20万元。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九、“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

(一)扶持对象

省级以上开发区、科技园区及大型专业市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立常年运行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平台。

(二)完成目标

主要任务:围绕园区产业发展,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集支柱企业数据库、专利数据库、专利申报指导、最新专利动态和专利成果转让为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

完成目标:(1)具有办公场所面积15平方米以上、知识产权实务人才2名以上、经费保障及办公设备到位;(2)建立一支知识产权服务队伍,确保及时提供有效服务;(3)项目期内发展个人会员180人,企业会员80家,实现科技服务的常规化;(4)每年举办各类知识产权培训和讲座不少于5次。

(三)组织方式

1.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两年。

2.本类项目每项最高扶持20万元。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基地

(一)指导思想

通过培育一批能带动全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示范学校,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申报条件

1.应将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作为创新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大纲;

2.应充分发挥宣传栏、校报、内部局域网络等媒介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宣传工作,以激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造的意识和热情,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普及教育环境;

3.鼓励并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科技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等活动。做好学生申请专利的宣传激励和辅导等工作;

4.已拥有专利或在各类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的学校,评审时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1.试点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和次年工作计划。

2.试点期限为两年。试点期满后,将组织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4个等级。

3.学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撤销试点学校资格。

(四)组织方式

1.申报单位应据实填写申报表,制定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推荐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定,确认试点学校。

3.对被确认的试点学校,市科技局、财政局下达扶持资金。

4.本类项目每项最高扶持不超过10万元。

5.申报材料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