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申报类型方向和条件补助

2022/12/16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申报指南,具体给大家整理出了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申报类型方向和条件补助,详情如下,想要申报或者了解政策内容的欢迎联系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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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天使投资基金

成都高新区计划五年设立总规模100亿元天使母基金,其中2022年出资不低于15亿元。天使母基金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各类天使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在成都高新区投早投小投科技,招引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人才),大力支持科学家、企业家将科技创新成果商业化、产业化。天使母基金具有“出资比例高、地域限制少、投资弹性足、返投认定活、激励力度强”五大优势。成都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创投”或“母基金管理人”)承担成都高新区天使母基金管理工作。

成都市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申报方向

天使母基金重点投向以成都高新区重点布局产业赛道和鼓励发展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具有产业或行业经验背景的投资人所管理的子基金。申请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任一类型子基金进行申报。

(一)“揭榜挂帅”重点赛道子基金 

为抢抓布局和推动重点产业赛道高质量发展,每年以“揭榜挂帅”形式动态征集设立重点赛道子基金。天使母基金出资份额优先支持设立“揭榜挂帅”重点赛道子基金。本次拟重点征集功率半导体、核酸药物、细胞治疗、生物医学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无人机、车载智能、数字经济等8个重点赛道子基金(详见下表)。重点赛道子基金对其选定的产业赛道的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50%

子基金“揭榜挂帅”需求方向

(二)重点产业子基金 

子基金主要投资于电子信息(含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消费电子等重点领域)、生物医药(含创新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新经济(含高端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信息安全、XR扩展现实、数字文创等重点领域)三大主导产业以及先进制造业(含航空经济、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现代服务业、未来产业、军民融合产业、绿色低碳产业等。子基金对其选定的主投产业方向的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60%

成都市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申报条件

申请机构可以为股权投资管理机构,上市及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源头单位,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对以下申请机构所发起的子基金优先考虑:

(一)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有出色投资记录、行业或综合排名在前30名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具体参考清科、投中等第三方知名机构近三年发布的相关行业或综合排名)。

(二)上市及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及高管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最近1个自然年度净利润为正的百亿以上市值上市公司,或行业龙头企业(具体参考财富、胡润、中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等第三方知名机构近期发布的各类500强企业)。

(三)技术源头单位: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具体参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或近三年世界知名高校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名单);科研院所(具体参考在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科研院所,或遴选世界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具体参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或遴选世界顶级实验室);且其最近5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技术转移项目融资总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四)国际知名的技术转移机构:具体参考科技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且申请机构最近一次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定期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或遴选世界顶级技术转移机构。且其最近5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技术转移项目融资总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五)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有关规定,经国家科技部认定并公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且申请机构最近一次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良好”。且其最近5年内与该单位签订含有融资服务条款协议的企业在签订协议后获得的投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成都市高新区天使投资子基金申报补助

(一)为更好地发挥天使母基金的引导作用,天使母基金根据子基金贡献对参股子基金设置分档让利机制,天使母基金在收回投资本金和门槛收益(单利8%)后,在子基金满足上述设立要求的前提下,以天使母基金出资部分所对应享有的超额收益80%为限,对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他出资人分档让利。此超额收益是指天使母基金收回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以外的所得收益部分。具体让利方式应在基金框架合作方案、基金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以下让利方式可以任选其一。

1.若子基金返投金额分别达到天使母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160%170%180%190%200%及以上的,天使母基金将分别按其超额收益的15%30%45%60%80%进行让利。

2.若子基金投资的成都高新区天使类项目中有2家、3家和4家及以上企业在子基金存续期内成功上市,天使母基金将分别按其超额收益的60%70%80%进行让利。

(二)若子基金未完成上述设立要求相关指标要求,子基金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分享的母基金出资部分对应的收益分成按指标完成率作为系数进行调整。具体收益分配方式应在基金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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