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及示范企业申报条件补助

2022/12/13

10月份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及示范企业申报名单公示,有122家企业上榜,截至目前,四川省共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54家,其中示范企业55家,优势企业299家,位居全国第六。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及示范企业申报条件补助,还没有申报的企业别再错过了,赶紧联系小编免费咨询吧!

10月份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及示范企业申报名单公示,有122家企业上榜,截至目前,四川省共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354家,其中示范企业55家,优势企业299家,位居全国第六。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及示范企业申报条件补助,还没有申报的企业别再错过了,赶紧联系小编免费咨询吧!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5884573250(微信同号)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是指具备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理念,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全面发展,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突出,具有行业影响力和标杆性的示范优势企业。

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及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在直管区内注册登记且解缴税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本次补助严格审核补贴资金,依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择优补助,不得重复申报补贴资金。

2.2021930日以来首次认定的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

3.在同一年内,同时获批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只能申请一次补助,补助金额按较高标准执行。

3.三年内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的单位或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不予补助,受到简易行政处罚的除外。

4.申报主体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知识产权成果、不配合主管部门检查评估、不按期完成项目验收、不按要求整改等,不予补助。

5.具有其他违背诚信的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补助。

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申报的基本条件

1. 四川省内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地理标志行业协会。

2. 属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地理标志区域公共品牌;高校、科研组织在产业或技术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3.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科学、规范、系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运用。

4. 示范单位原则上应完成优势单位培育及考核验收,企业应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并持续有效运行;高校、科研组织应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0-2016)。

5. 经营发展状况良好,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四川省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及示范企业申报补助

1.对经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

2.对经首次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试点园区、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3.对经首次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4、认定为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给予10万元资助。

整理到这里就结束了政策根据往期通知整理,具体奖补信息根据当年政策通知为准,想要申请的赶紧行动起来吧!对政策不清楚可以联系小编免费咨询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