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申报条件

2022/12/9

武汉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申报有关内容整理如下,武汉市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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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热线:18709834578(v同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在武汉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企业聚焦工业六基重点领域;或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含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或符合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属于我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

5、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未纳入国家和省级“小巨人”企业的市“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需进行申报。拟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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