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和申报流程、条件和材料要求指南

2022/12/7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成都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和申报流程、条件和材料要求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成都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和申报流程、条件和材料要求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 (可加V),10年专业政策项目申报研究

一、成都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分类

  项目按支持方式、立项方式等类别,实行分类管理。

  (一)按支持方式,分为前资助、后补助和奖励类项目。前资助项目,是指根据申报单位提出的项目方案,通过评审后,先行给予经费资助的项目;后补助项目,是指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取得成果或者服务绩效,符合条件给予经费补助;奖励类项目,是指对获得科技创新奖项、承担国家级计划或重大专项等单位,给予经费奖励的专项资金。

  (二)按立项方式,分为评审类和审核类。评审类项目,是指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评估,择优遴选给予立项支持的项目,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审核类项目,是指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给予立项支持的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二、成都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流程、条件、材料要求

  项目立项一般包括申报、审批、合同签订三个基本程序。根据立项方式的差异,确定项目的具体立项步骤。

  (一)评审类项目包括项目组织、项目申报、申报受理、项目评审、立项审定、项目审批(管委会领导审批)、项目公示、合同签订(仅前资助项目 )等步骤。

  (二)审核类项目包括项目组织、项目申报、申报受理、立项审定、项目审批(管委会领导审批)、项目公示等步骤。部分审核类项目可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为项目审定提供参考。

  项目组织。科技创新局编制和对外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指南已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并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科技创新局重大工作部署确定的项目以及突发、应急类科技需求项目,可采取定向委托、定向申报、部门会商等方式组织。

  项目申报。项目申报者(包括单位或个人)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或纸质材料进行申报。

  (一)申报基本条件:

  符合该业务对申报者的主体资格(包括法人性质、经济性质、国籍等方面)的要求。

  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知识产权成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保障及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无限制申报记录、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等情况。

  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二)申报限制条件:

  同一年度,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目1项。

  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承担有前资助项目且尚未验收的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与未验收项目类别相同的项目。

  对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限制申报。

  申报指南提出明确申报限制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项目申报书》(根据项目类别制定)。

  项目可行性方案(根据项目类别按要求提供)。

  与项目相关的资质、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项目指南明确要求的材料。

  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申报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由业务处室自行组织或委托项目服务机构组织,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申报指南的相符性等分别进行推荐审查、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过程中要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根据审查情况及申报时间节点,作出审查通过退回修改不予受理等处理结论。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工作原则由业务处室自行组织,可委托项目服务机构协助。

  (一)项目评审应实行分类评价,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结果指标与指南要求的符合性,以及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的能力和条件。

  (二)根据需要项目评审可采取现场考察评审、网络评审、会议评审和会议答辩等方式,其中网络评审可采用异地评审方式。

  (三)200万以上(含)的项目一般采用会议答辩评审,也可根据需要采用现场考察评审,对可行性方案进行论证时,一并组织经费预算评估,经费预算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和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评审专家库。专家库采用以省市科技计划管理专家库为主,可结合工作需要遴选增加专家。根据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可另建专家库使用。评审专家库由各行业、各领域的技术、管理、投融资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主要来源于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行业管理部门等机构。

  (五)项目评审一般流程:

  项目分组和抽取专家。业务处室按照项目类别、技术领域及评审要求对送评项目进行科学分组,按以下要求从专家库中选择并确定专家。根据信息交互情况,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抽取并补足所需数量。

  在抽取专家过程中,综合处派员监督。

  项目评审专家须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抽取遵循以下原则:

  (1)随机抽取。业务处室按照项目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应领域的评审专家。

  (2)回避制度。主持或参与当年申报项目,或与当年申报项目、申报项目单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不能作为该申报项目所在组别的评审专家。

  (3)专家构成。应兼顾技术、管理、财务投融资等领域,来自同一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名。对评审类项目,同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3人,其中200万以上(含)的项目评审的同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5人。

  制定评审方案。根据项目分组和专家抽取情况,制定项目评审方案。评审方案主要包括评审时间、评审地点、评审方式、日程安排、评审流程、项目分组及专家构成情况等内容。

  评审前准备。项目评审前,业务处室或项目服务机构负责做好评审系统设备、网络保障、申报材料等准备工作和其他专家服务保障工作。

  开展项目评审。

  (1)每次评审前半小时作为评审预备时间,评审专家熟悉评审系统,业务处室或项目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负责说明有关评审事项,如有特殊需求,可由科技创新局召开评审预备会议,重点说明有关评审事项,提出评审要求。

  (2)评审过程中,业务处室或项目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为评审专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汇总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由业务处室或项目服务机构负责统计汇总专家评分及收集梳理专家意见,形成评审结果,综合处做好评审材料的归档工作。

  (六)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综合处从科技创新局监督小组中抽取1人负责监督。

立项审定。科技创新局业务处室结合专家评审组结论,提出拟立项项目名单、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提交局党组会审定,形成支持方案。

项目审批。经局党组会审定的支持方案,报请管委会审批。

对外公示。由业务处室起草拟立项文件,综合处对外公示拟立项项目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项目,对有一般异议的项目,由业务处室会同综合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对有重大争议的项目,由业务处室和综合处,委托项目服务机构或自行组织召开专家复议会,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由业务处室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管委会重新审批。

 合同签订。前资助项目原则上在立项信息公示期结束后,由科技创新局、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3年,实施起始时间从立项信息公示截止之月起算。后补助项目原则上不签订项目合同书。

  项目合同书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办理经费拨付手续和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以上是关于成都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和申报流程、条件和材料要求等内容,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相关资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欢迎随时电话微信--15855199550 (可加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