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8
池州市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成功,最高有100万的奖励。池州市两化融合贯标分为A级-5A级5个级别,每个级别的申报条件都不一样,下面来详细了解池州市两化融合贯标A级-5A级申报条件流程和各区县奖励汇总。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东至县、石台县想要申报两化融合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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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州市两化融合各区县奖励政策
1、贵池区
(1)对新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当年新认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制造业“双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软件“铸魂”工程等领域的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3)对在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产品仿真软件、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管理软件(ERP)、供应链管理软件(SC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PLM)等业务管理软件应用达20万元(含20万元,下同)以上、按实际投入金额的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2、石台县
(1)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工业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的软件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2)支持软件服务业升级。对当年软件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软件销售收入(嵌入式软件只计算软件销售部分)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3、青阳县
(1)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工业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改造过程中,当年购置的软件达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入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5万元。
(2)支持软件服务业升级。对当年软件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实际软件销售收入(嵌入式软件只计算软件销售部分)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5万元。
4、东至县: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5励。
二、池州市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流程
两化融合贯标流程分三个阶段:体系建立阶段、体系实施阶段、体系审核阶段
(一)体系建立阶段
1、两化融合贯标启动:成立项目组、标准宣讲、贯标实施培训会。
2、两化融合分析诊断:深入调研、体系评估与诊断、贯标标准培训。
3、两化融合体系构建:体系策划、体系文件架构、体系文件编写培训。
4、两化融合文件编写与培训:文件编写、文件评审与修订、文件发布。
(二)体系实施阶段
5、体系试运行:体系宣贯、体系试运行、运行情况记录与改进。
6、两化融合内部评审:内审培训与组织、内部审核与改进、管理评审。
(三)体系审核阶段
7、两化融合审核认定:准备迎审、审核及改进、项目验收。需要注意的是,在两化融合贯标过程中,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不可忽视。
二、池州市两化融合贯标A级、2A级、3A级、4A级、5A级申报条件
Ⅰ、A级(规范级)能力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建立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能够规范有效开展职能驱动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
2、开展了规范级能力建设,支持和优化相关业务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但尚未有效建成支持主营业务范围内关键业务数字化和柔性化运行的新型能力。
注:职能驱动是指按照确定的组织分工和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化开展各项活动。
(一)、规范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规范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规范有效开展策划、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职能驱动型的过程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1、规范有效开展可持续竞争优势分析,识别确定拟打造的规范级能力(体系),并完成职能驱动型过程管控机制、系统性解决方案、管理体系等的策划;
2、按照规范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需求、建立并执行职能驱动型支持条件建设制度,建立并执行职能驱动型的实施与运行过程管理要求,明确相关方的沟通,协调机制和手段等,实现过程管控机制、系统性解决方案和管理体系之间的协调互动;
3、采取诊断对标,监视与测量、内部审核、管理评审、考核等方式,对新型能力建设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和评测;
4、建立职能驱动型的持续改进机制,按照形成的规定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持续开展改进活动。
(二)、规范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规范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规范开展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职能职责调整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开展规范级能力所对应职能范围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
2、规范开展信息(数字)技术应用,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自动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部署必要的信息技术(IT)软硬件;
3、对规范级能力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职能职责进行必要的梳理、规范、调整和优化。
(三)、规范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规范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建立职能驱动型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明确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协同优化的程序和方法;
2、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等组织决策层能够准确理解职能驱动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相关人员职能化的职责和权限得到合理划分和规定;
3、采用与规范级能力匹配的组织结构设置机制、建立职能型组织结构;
4、采用职能驱动的管理方式、主要根据规范性岗位职能分工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Ⅱ、AA级(场景级)能力建设要求:
在达到或高于规范级能力建设要求的基础上,场景级能力还应满足以下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主营业务范围内关键业务环节,建成支持关键业务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关键业务活动数字化、场景化和柔性化运行的场景级能力;
2、开展了技术使能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
3、主要达成关键业务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质量提高等预期价值效益目标。
注:技术使能是指通过基于各类技术融合应用形成的专业技能赋能各项活动专业化和柔性化开展。
(一)、场景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场景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规范有序开展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技术使能型的过程管控机制。
(二)、场景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场景级能力,基于工具级数字化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实现主营业务范围内关键业务数据开发利用、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职能职责调整等,支持关键业务数字化、场景化和柔性化运行。
(三)、场景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建立覆盖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文化等的治理体系,形成技术使能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撑场景级能力的建设、运行和优化。
Ⅲ、AAA级(领域级)能力建设要求
在达到或高于场景级能力建设基础上,领域级还应满足以下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组织(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建成支持主营业务领域内资源全局优化配置,以及主营业务集成融合、动态协同和一体化运行的领域级能力;
2、开展了知识驱动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且支持过程管理动态优化;
3、实现组织整体业务成本降低、效率提升、质量提高等预期价值效益目标,并有效拓展延伸业务。
注:知识驱动是指通过构建主营业务领域专业知识模型及其数字化、网络化应用赋能各项活动智能化开展。
(一)领域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领域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有效开展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知识驱动型的过程管控机制,实现对能力建设和运行关键过程的量化跟踪和动态优化。
(二)、领域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领域级能力,基于组织(企业)级数字化和传感网,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实现跨部门、跨业务环节的数据集成和共享利用,技术集成融合应用、流程贯通与优化重构和职能职责协同调整等,支持跨部门、跨业务环节的业务集成融合、动态协同和一体化运行。
(三)、领域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建立覆盖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文化等的治理体系,形成知识驱动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撑领域级能力的建设、运行和优化。
Ⅳ、AAAA级(平台级)能力建设要求
在达到或高于领域级能级建设要求基础上,平台级能力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组织全员、全要素和全过程,建成支持组织(企业)以及组织(企业)之间资源动态配置,以及主营业务网络化协同和社会化协作的平台级能力;
2、能够按需开展数据驱动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
3、实现供应链/产业链整体成本降低、效率提升、产品/服务创新、用户连接与赋能等价值效益目标,有条件的组织(企业)培育发展平台级数字业务、开辟业务平台化价值创造新空间。
(一)平台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新型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按需开展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数据驱动型的过程管控机制,实现对能力建设和运行全过程量化跟踪和动态优化。
(二)平台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平台级能力,基于平台级数字化和产业互联网,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实现覆盖组织(企业)全局以及组织(企业)之间主要业务流程的数据在线交换和动态集成共享、技术综合集成和融合创新、业务端到端流程动态优化、职能职责动态调整等、支持核心能力模块化封装、共享应用和平台级业务模式创新。
(三)平台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建立覆盖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文化等的治理体系,形成数据驱动型管理模式,有效支撑平台级能力的建设、运行和优化。
Ⅴ、AAAAA级(生态级)能力建设要求
在达到或高于平台级能级建设要求基础上,生态级能力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跨组织(企业)、生态合作伙伴、用户等的生态圈,建成支持智能驱动的生态资源按需精准配置,以及生态合作伙伴间业务智能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实现价值开放共创的生态级能力;
2、能够自组织开展智能驱动型的能力打造过程管理;
3、全面实现生态圈用户/生态合作伙伴连接与赋能、数字业务培育、绿色可持续发展等价值效益目标。
注:智能驱动是指构建基于自学习、自优化认知模型的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决策和智能运行体系,以人工智能赋能各项活动按需自主开展。
(一)生态级-过程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围绕生态级能力建设、运行和优化,自组织开展策划、支持、实施与运行、评测、改进等活动,并形成智能驱动型的过程管控机制,实现对能力建设和运行全过程认知跟踪和自学习优化。
(二)生态级-要素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围绕生态级能力,基于生态级数字化和泛在物联网,形成覆盖数据、技术、流程和组织等四要素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实现生态合作伙伴间数据按需互通和跨界共享、技术社会化开发和按需应用、跨组织(企业)的端到端流程自组织、职能职责按需调整和自学习优化,支持培育壮大数字新业务。
(三)生态级-管理维建设要求
组织应建立覆盖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文化等的治理体系,形成智能驱动型的价值生态共创管理模式,有效支撑生态级能力的建设、运行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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