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5
根据肥西县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整理,大家对弈此次规划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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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文旅强县”为总目标,以“全面统筹、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高质量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为重点,积极抢抓旅游业发展新形势、新机遇,大力发展旅游民宿产业,全面构建多元化的旅游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
坚持“规划先行、规范有序、生态优先、持续发展、文化引领、群众参与、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以环巢湖片区、环紫蓬山片区和西南生态片区为重点区域,综合开发利用我县乡村田园、山水景观、村落民居、人文历史等资源,通过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加大扶持、加强监管等手段,推动旅游民宿管理更加规范、发展更加有序、市场体系更加完善。每年打造旅游民宿10-30家,其中精品民宿项目3-5家,到2025年,培育至少20家省内知名的精品民宿项目,打造环紫蓬山特色民宿集群,实现全县旅游民宿从规模到质量的全面提升,把肥西打造成为全省旅游民宿产业发展新高地。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布局,科学规划引导。加强对民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管理,引导和保障民宿项目高品质建设。积极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依法盘活闲置资源;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民宿。建立重点民宿项目预评估机制,组织各部门及有关乡镇(园区),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估会商,提出同意实施的初步意见。新建民宿项目要充分利用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文风情的独特性,加强对传统艺术、民风民俗、人文典故、农耕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传承,通过专业设计,达到主题鲜明、韵味浓厚、风格自然、配套舒适的效果。
(二)明确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在旅游民宿规划和开发中,要突出与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注重旅游民宿与周边人文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做好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科学合理配备公共服务设施。建立联合审核工作机制,成立由文旅、公安、市场监管、自规、卫健、住建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各部门根据职能,结合具体工作分别制定标准,明确并固定工作人员代表部门开展旅游民宿审核和证照办理工作。联合审核由县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一受理、审核,以“一站式”方式进行现场踏勘和执法检查。
(三)培育品牌,丰富产品业态。加强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健康养老、农事体验、工艺研学、亲子课程等产品开发,丰富旅游民宿内容,打造适应不同需求的特色旅游民宿。注重把地域文化、本土文化融入旅游民宿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探索“民宿+非遗”“民宿+艺术”“民宿+文创”“民宿+体育”等融合发展方式,打造“一宿一特色”“一宿一主题”,促进民宿差异化发展。鼓励知名品牌民宿入驻肥西,探索EPCO模式,推动民宿设计、建设和运营一体化。注重强化科技支撑,为游客提供便捷科技服务,运用AR、VR等现代科技手段,设计开发智慧旅游民宿产品。鼓励争创国家等级民宿,将旅游民宿纳入年度旅游宣传推广计划,通过举办节庆活动、文旅会展、峰会论坛、民宿设计评比大赛等形式,推广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的旅游民宿精品。
(四)强化监管,促进健康发展。按照“事先审查、事中监管、全程服务”要求,强化对旅游民宿的日常监管,引导民宿业主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旅游民宿违法经营查处联动机制,乡镇(园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管辖区域内旅游民宿的初审、服务、统计、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园区)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旅游民宿工作领导组,明确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旅游民宿各项管理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落实好指导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同监督管理,规范我县旅游民宿经营;鼓励成立肥西县旅游民宿协会,在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示范、协调服务作用,为旅游民宿管理人才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对监管缺失或履职不到位的,由县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县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肥西县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和各乡镇(园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由县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旅游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落实好指导培训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同监督管理,规范我县旅游民宿经营。
(二)强化资金支持。统筹肥西县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给予奖补,制定实施细则,推动肥西县旅游民宿健康发展。
(三)强化人才培育。鼓励各乡镇(园区)制定有效激励措施,吸引能人乡贤、专家学者、大学毕业生、产业带头人、农村致富能手、规划建筑、新闻媒体等专业人才参与旅游民宿建设运营。搭建旅游民宿人才培养引进和成长平台,对旅游民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理念、专业服务技能、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一支专业化旅游民宿人才队伍。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县促进旅游民宿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试行期二年。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市有新出台政策规定的,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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