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
2023年苏州市工业园区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方式/申报要求/时间节点/注意事项
随着政策不断增多,很多项目申报需要花很长时间来准备材料。能够做好一份项目申报材料,对于认定政策项目就成功一大半。但由于工作时间和政策理解度等关系,很多企业并不清楚如何在规定的有限时间内准备并编写一套高成功率的申报材料。卧涛科技为您解决了这个问题。
由于目前市场上代写机构参差不齐,而项目申请材料就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来积累经验,才能创作出优质申请书。如果创作时间需要比较长,效率比较低下,那么有可能会导致整个项目破产。因此选择效率高的机构,不但可以留出更多应急时间,同时对申报材料的质量保障,也有相当大的益处。
因为一个项目需要有比较多的细节和要求。如果无法保证及时沟通,那往往创作出来申报材料可能不是最终想要的,因此能及时做到沟通的机构显得非常重要。目前能够做到及时沟通的代写平台相对较少,为了能够保障申请书的效益,选择卧涛会有更多保障。
正规代写项目申报材料机构都能做到严格保密。商业中都会存在竞争,为了能够保障用户的切身利益不受到损害。能够及时处理项目申报书的保密作用,同时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客户,确保能够及时修正项目申请书中的问题。让客户不会因为代写而担心企业信息泄露。
卧涛科技成立于2012年,主营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先后与中国电建、中盐集团、中国中铁、中建材、中国电科、雅迪、恰恰、今日头条、格力、新沪、科大讯飞、海尔、华安等建立合作关系。十年以来,辅导企业15000余,为科技企业申报政府资金补助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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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等四个类别组织申报。详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具体推荐限额要求请申报单位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进行限额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以及超额推荐的项目将不予推荐。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四类组织申报,包括: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政府机关(不含公安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196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1.1资助类项目
择优支持2020年以来取得以下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1)完成不同阶段临床试验,或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
(2)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或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支持经费额度分别为:
①对已完成Ⅰ期、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②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创新药,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0万元;
③对已完成Ⅱ期或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④由我省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我省生产的改良型新药,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50万元;
⑤进入国家和我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⑥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并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第三类)且在我省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700万元。
上述第②、④、⑥条款中的项目,省资助经费比例均不超过地方财政投入的50%。
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4项。
1.2竞争类项目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部省属本科普通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项。
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并提供自筹经费配套承诺函。
按照省文件通知要求:其他指南方向,每个设区市每个指南方向最多推荐1项;县(市)、部省属本科普通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最多推荐1项;省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职能每个相关指南方向最多推荐1项。
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其中“干细胞”和“精准医疗”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关于加强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313号)、《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要求;医疗新技术研究需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每个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4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增加1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项。非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牵头申报,须联合长三角区域内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并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对承担单位为企业的,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每个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含分院及依托医院或科室建设的研究所)推荐5项,通过验收的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增加1项;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2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5项,其它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项。
具体详见省级申报通知文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11月30日17:00前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平--登录--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征集(重大科技示范项目)”--下载模板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征集简报)填写后提交,完成预申报。
注意:项目汇总表需从征集系统里下载,格式请不要变动,否则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
2022年12月12日前
主管部门会将项目汇总并报送至苏州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反馈项目初审结果,入选单位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填报并提交至主管部门。
2022年12月12日前
登录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填报并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4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注:申报书需要项目申报人员提交至单位管理员后由单位管理员提交至主管部门,请务必确认项目状态为“申报材料已提交至主管部门”,以免无法推荐而导致申报失败。
1.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7:30,逾期系统将关闭。请务必注意园区申报时间节点,由于提交不及时造成的申报失败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
3.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及时关注省、市和园区相关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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