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1
安徽省规上企业是规模以上企业的简称,包括的企业类型有:工业企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小编汇总了安徽省16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和入规升规条件标准,包括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想要申报规上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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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规上企业认定条件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二、安徽省16地市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一)合肥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合肥市: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2、包河区:对首次升规工业企业给予管理团队20万元奖补,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补(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承担)。对首次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库,且产值增速达20%以上的,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新迁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3、庐阳区:对当年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再次升规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仅2021年一年),以统计年报为准。上年度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含)以上的,本年度增幅达5%(含)以上的,按产值总量万分之一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增幅达8%(含)以上的,按产值总量万分之二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上年度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本年度增幅达6%(含)以上的,按产值总量万分之一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增幅达10%(含)以上的,按产值总量万分之二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
4、高新区
制造业:对当年新增规上(限上)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工业产值(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中,集成电路企业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建筑业: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200万的一次性奖励。
服务业:对高新区新设立区域总部或分中心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落户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并纳入统计库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经开区: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新增地方贡献奖励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6、蜀山区:
(1)对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再增加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首次升规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高新技术服务业企业再增加2万元一次性奖励。
(3)首次升限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业企业,当年销售额和零售额增幅达15%(含)以上的,批发销售额达1亿元(含)以上和以下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零售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升限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业个体户,当年零售额增幅达15%(含)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次年增幅达20%(含)以上的,再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7、瑶海区: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万元一次性奖励。新增认定为高技术服务业企业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在次年申报政策资金前,营业收入需保持正增长。(执行部门:区发改委)
8、新站区: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体育企业进入体育产业名录库,已在体育产业名录库中并于上一年度新成为规上服务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9、肥西县:升规入统奖励:对当年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合肥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建入统的规上工业企业再增加5万元奖励。复工复产奖励:为鼓励工业企业复产稳产增产,规上工业企业当年产值1亿元以上且达上年同期水平100%以上的,按产值总量分别予以奖励,最高可获得60万元奖励。优质项目奖励:对于零供地项目两年内成功申报为规上工业企业的,给予企业连续两年厂房租金补贴。高成长企业奖励:对连续三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达30%、20%、10%以上(含)且每年均未下滑、实现两年以上盈利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肥东县
(1)对已纳入统计的法人企业(单位),给予累计不超过25万元信息补助。对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首次入规且产值达亿元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新增规上(含扩大规模)工业企业,给予实际竣工面积32元/奖励。对当年首次纳入国家统计网且建筑业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2)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当年首次纳入省统计平台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
11、长丰县:经培育发展,对首次入规企业,在市级奖补基础上,第1年给予每户10万元“升规”奖励,第2年仍在规上企业库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稳规”激励;对退规再升规企业,次年仍在规上企业库的,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分2年支付)。
12、庐江县
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包括退规再升规的企业),由企业向市级申报奖补,县级在按规定予以配套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及时升规,对月度升规的,按当年升规月数,每月再奖励5000元。该项与市政策叠加享受。
13、巢湖市: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返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支持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大个体奖励3万元。
14、巢湖经开区: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法人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统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规上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统且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增地方贡献奖励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生产性企业当年开展服务外包业务达到500万元人民币的,给予5万元人民币奖励,开展服务外包业务每增加300万元人民币的,增加5万元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二)阜阳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阜阳市:
(1)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上一个台阶奖补一次。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支持培育规上服务业企业。对新培育入库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企业,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予以5万元一次性奖励。
2、颍泉区:对当年新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每新增一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镇办园区10万元工作奖励。
3、经开区: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分别再给予6万元、4万元、4万元、4万元、4万元一次性奖励。
4、颍上县:对当年新增限上企业(包括个体企业,以下同)进行奖励县政府对当年新增为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新增的批发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新增的零售企业和新增的住宿、餐饮企业给予4万元的奖励。
5、太和县:对新认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上年度产值(营业额、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三)宣城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绩溪县:对新进规模的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进的成长型规模工业企业(简称"小升规"),奖励3万元(原规上企业更名的除外),对新进入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企业,再奖励2万元。
2、宣州区:对首次进入的新增规上和成长性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对年纳税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同一企业实行差额奖励;企业年纳税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后,每增加5亿元,奖励10万元,每档奖励只享受一次。
3、泾县: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和省重点平台服务业单位,且按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确定统计人员、建立统计台账、报送统计数据的,分别给予该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3万元。
4、郎溪县:对于当年新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进入成长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5、宁国市:对首次年报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建新投产且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产值新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马鞍山市各区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马鞍山: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上的,分年度给予企业总额10万元奖励。鼓励和支持服务业企业申报成为规模以上和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经国家统计局认定,对首次达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的企业、首次达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范围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奖励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
2、经开区:给予上一年度首次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 奖励 5 万元,给予上一年度首次入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 电商企业 3 万元、给予上一年度首次资质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 一次性奖励 3 万元。
3、花山区: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连续两年均为规上的,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区级分年度给予企业总额10万元奖励,其中:第一年给予50%、第二年给予50%。对第二年达不到规上企业标准的(年销售收入不足2000万元),该年度奖励资金不予兑现。
(五)铜陵市各区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铜陵市:铜陵市对当年新进规上工业企业,项目奖补资金兑现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并在统计平台上报产值、营业收入等相关数据的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六)亳州市各区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亳州市:对上年度首次进入规上工业企业,市财政每家给予1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奖励不少于40%。
(七)池州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池州市:对首次纳入规模工业企业的,当年一次性奖补5万元。
2、石台县:对首次纳入规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3万元。
3、青阳县:对首次纳入规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
4、东至县:对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县财政给予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
(八)芜湖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弋江区:奖励每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5万元,分两年奖励,第一年奖励3万、第二年奖励2万。
2、无为市:加大对规模以下高企“升规”、规模以上企业“进高”的政策支持,对高企首次“升规”和规上企业首次“升高”,在高企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大对市外高企的招商引资力度,对市外高企整体迁入的,在享受现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鸠江区:对当年个体工商户和规模以下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资质以上建筑企业的,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4、繁昌区: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对工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上台阶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企业上年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基准进行靠档计算,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以100亿元整数倍为一个档次计算,每达到一个档次,奖励100万元。
5、南陵县:对当年新增且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规上审核标准的“四上”企业(除工业企业、商贸大个体、服务业省市平台企业),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法人。获奖企业承诺2年内不得转出,否则予以全额收缴。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每户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奖单位承诺2年内不得转出,否则予以全额收缴。
(九)蚌埠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蚌埠市:
①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省平台企业负责人给予奖补,其中重点领域规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补12万元,重点领域省平台企业和其他规上服务业企业每户奖补8万元。
②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商户分别给予负责人10万元、6万元奖补,对在库限上个体商户转为法人企业的再给予负责人4万元奖补。
2、固镇县:
①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省平台企业,参 照市级奖补标准,县财政按 1:1 配套给予奖补。即首次新增入库 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可获市县奖补共计 24 万元、省平台企业 可获市县奖补共计 16 万元。
②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批零住餐类)、个 体商户,对在库限上个体商户转为法人企业的,参照市级奖补 标准,县财政按 1:1 配套给予奖补。即首次新增入库的限额以上 商贸企业(批零住餐类)可获市县奖补共计 20 万元、个体商户 可获市县奖补共计 12 万元;入库后个体转为企业的,可获市县 奖补共计 8 万元。
3、怀远县:
①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经统计认定正常经营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每户1万元奖补。
②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经统计认定正常经营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每户1万元奖补。
③加强市场主体建设,对服务业大个体转法人企业并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经核实认定后,在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每户1万元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
4、龙子湖区:
①新增企业入库奖补。当年新增入库的批零住餐企业(含大个体),在市级入库奖补资金基础上再给予每户2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奖补资金于市级入库奖补资金下达后次月统一兑现。对因入库当年形成的企业新增税收收入区级留存部分一次性奖补80%,于市级入库奖补资金下达后次月统一兑现。
②在库企业增加规模奖补。对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当年营业额分别达到1亿元、10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增长15%以上的,给予每户2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奖补资金于次年2月前统一兑现。
5、五河县:
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积极做好服务业企业摸底、登记和清查,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引导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和批零住餐企业申报入库。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上服 务业企业,经核实认定后,给予每户 6 万元一次性奖补,直接奖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经核实认定后,给予每户 5 万元一次性奖补,直接奖补单位主要负责人。
(十)黄山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黄山市:
①新年度入规(达限)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月度入规企业中,新列入国家一套表平台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新列入省重点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2万元;新列入限额以上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奖励3万元。
②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经营的相关负责人奖励10万元;对当年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的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徽州区:
①服务业。年度入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月度入规企业中,新纳入国家一套表平台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新纳入省重点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②支持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对当年经区统计局确认的新增的限上商贸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鼓励现有限上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凡限上企业按时上报数据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达到12%以上18%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凡限上企业按时上报数据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达到18%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3、屯溪区:新入规(达限)企业奖励。首次列入国家一套表平台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月度入规补助5万元,年度入规补助3万元;首次列入省重点服务业调查单位名录库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补助2万元;首次列入限额以上的商贸服务业企业,补助2万元。以上补助分两年平均兑现,次年补助需企业营收较上年正增长才予兑现。
4、祁门县:对首次进入规上企业序列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5、歙县:对当年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休宁县:首次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奖励3万元,自入规起第二年、第三年产值增速均达到或超过全县规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当年新入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7、黟县:
①对当年新增国家服务业网报系统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增省级服务业网报系统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4万元;对当年新增列入限额以上的商贸服务业,奖励2万元。
②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经营的相关负责人奖励5万元;对新纳入统计抽样调查且按要求及时报送数据的规下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实际经营的相关负责人2万元。
(十一)六安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六安市:对17个无规上服务业企业行业中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市财政奖补5万元/户)。对15个其他行业中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奖励(包括限上商贸企业)。已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受益财政部门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额10%的标准给予扶优扶强。
2、裕安区:对当年上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3、金安区:对当年纳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霍邱县:对17个无规上服务业企业行业中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县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市县财政各奖补5万元/户);对15个其他行业中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县财政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奖励(包括限上商贸企业)。已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县财政按其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额10%的标准给予扶优扶强。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的,由县财政申请省市按照1:1奖补标准给予原制造业企业配套支持(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原制造业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总部设在县外的服务业企业在我县新设子公司或将已在我县设立的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按县财政受益的15%支持其做大做强
5、舒城县:对填补我市服务业行业空白的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市财政奖补5万元。对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已入库规模以上企业但未享受一次性奖励的企业,县财政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入库规模以上企业,按其当年对县级财政贡献额10%的标准给予扶优扶强。
(十二)淮南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淮南市: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对新增入库规模以上参与GDP核算的服务业企业,且营业收入当年实现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加大对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并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对象。
2、大通区:每年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区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享受过政策、掉规后又升规的不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3、谢家集区:除享受市政府给予的扶持奖励政策外,区政府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补助1万元。
4、寿县: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的县内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首次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5、经开区: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分三年按4:3:3比例兑现.
(十三)宿州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宿州市:对新入库规上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非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对新入库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再额外奖励10万元,主导产业企业奖励上浮20%。对列入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样本库的小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奖励企业管理层3万元。
2、埇桥区: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乡镇、街道、园区,区按照每家2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3、灵璧县:对轴承类制造企业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当年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3万元奖补。
4、泗县:
(1)自2019年起,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中对拍摄电影、电视剧和制作动漫的企业,按其前五年地方留成部分,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以一次性专项资金形式予以奖励。
(2)对当年新增且非以前年度退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半年入库的,奖励15万元;下半年入库的,奖励12万元;对新入库成长型(年底达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当年新增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8万元、5万元、5万元。对当年新纳入统计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大个体户,奖励2万元。
(4)新增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商务服务企业、居民服务企业,奖励10万元;新增规模以上文化及体育和娱乐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企业、教育及卫生和社会工作机构,奖励8万元;新增规模以上租赁企业、交通运输及仓储物流企业、水利及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企业,奖励6万元;对已在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当年每季度营业收入增速均在2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4、萧县:首次新增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软件、信息和技术服务业,居民、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上半年首次新增入库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下半年入库的一次性奖励8万元。未达到规模以上,但当年纳入省调查平台统计的服务业企业,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十四)安庆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迎江区:对当年高新产业产值增幅达到25%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层1万元一次性奖励。
2、高新区:
①支持企业做大收入。对年度工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1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层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②支持企业做大税收。对年度税收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层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
③支持企业超收奖励。对亩均税收收入超过20万元的企业,对超出部分比上年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地方留成30%给予补助。
④支持企业小升规。对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的,在申报市级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按照5万元给予企业管理层奖励。
3、经开区: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对2020年6月1日-2021年3月1日期间新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企业管理层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述时间段入规的工业企业,2021年工业产值增幅达15%以上且税收比上年增长的,再给予企业管理层5万元一次性奖励。
4、潜山市:
①鼓励小微企业快发展。对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的,给予该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给予企业申报年度税收潜山市市级地方留成部分10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②对列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样本库中的小微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潜山市增幅平均水平以上的,给予该企业1万元一次性奖励;营业收入增幅超过潜山市增幅平均水平10个点及以上的,给予该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励。
5、怀宁县:
①对首次入规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增幅超过15%(含)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增幅超过15%(含)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上缴税收每增长1个百分点,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②对年度新增的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③对年度新增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对年度网络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2000万元的限上商贸企业,按市政策给予奖励,若市未出台政策,则分别给予16万元、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度网络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限上商贸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6、望江县:对新进规模工业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奖励3万元。“小升规”企业,以上年实缴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为基数,对新增实缴税金县级留成部分按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其中第1年给予奖励100%、第2年给予奖励50%、第3年给予奖励30%。
7、宿松县:对规上工业企业,当年经省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企业且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幅超过20%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其中首位产业企业奖励金额提高至10万元;对非高新规上企业的高新产品首次纳入高新产业统计范围,且高新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十五)淮北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淮北市:
(1)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对新增入库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或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从市产业引导资金中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转为服务业法人企业并纳入统计的,从市产业引导资金中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允许其连续3年按原纳税标准交税;对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数据填报人员,从市产业引导资金中按月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
(2)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当年产值达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增加奖励8万元、25万元、50万元。对当年新入库的“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当年产值每净增5000万元奖励5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2、相山区:对首次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增加奖励2万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达到规模(限额)以上标准并纳入统计的服务业企业,连续三年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增速均保持在15%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烈山区: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当年产值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增加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当年产值每净增5000万元奖励5万元。
4、高新区:对新认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其中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增加2万元奖励(战新或高新不重复奖励);对近年来退出规模工业企业又重新升规纳统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对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以纳税平台申报为依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8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
5、杜集区: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6万元一次性奖励;其当年产值达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分别增加奖励6万元、15万元、25万元。对当年新入库的“小升规”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6、濉溪县:对当年新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镇、园区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每净增一户奖励1万元,超目标任务一户奖励2万元,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培育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有功人员。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年应缴实缴税金分别达1000万元、2000万元、3500万元、7500万元、1.5亿元、3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800万元、1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六)滁州市各区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1、滁州市:对新增规模(限额、资质)以上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个转企”,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不低于2万元一次性奖励。
2、南谯区:对新增入库的规模以上参与GDP核算的服务业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和劳动工资总额实现增速2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未达到规模以上,纳入省调查平台参与GDP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速2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补。已在库的年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服务业企业和省平台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和劳动工资总额增速分别实现2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2万元一次性奖补,增速分别实现3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3万元一次性奖补。
3、琅琊区:对当年新增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1万元,企业为当年新开业的,再追加奖励5千元。对当年服务业企业由省级服务业统计库转入规上统计库的,奖励1万元。对当年新增加省级统计库服务业企业,奖励2千元。
4、全椒县:对当年新纳入统计的民营规模工业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新投产企业进入规模工业企业的奖励10万元,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奖励20万元;成长型小微企业首次进入规模工业企业的奖励5万元,属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申规奖励。
5、来安县:对当年新增加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对当年新增加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奖励4万元。
6、明光市:对当年经市统计局确认为新增限额以上法人企业、规上国家平台企业,给予每个企业6万元的奖补,分三年兑现,每年2万元,若期间年度经营收入达不到限额(规模)以上统计标准或中途退出限额(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取消其当年补助;对年度经市统计局确认为新增限额以上个体工商户、省统计平台服务业企业,给予每户2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7、凤阳县:对新纳入“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奖励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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