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
关于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补申请和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好处等相关政策内容如下。如您想了解以下奖补政策是否仍然有效或目前最新的奖补政策,欢迎咨询以下政策热线了解。
关于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补申请和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好处等相关政策内容如下。如您想了解以下奖补政策是否仍然有效或目前最新的奖补政策,欢迎咨询以下政策热线了解。
政策解答指导热线:15005600923
各地评价工作机构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原则上每月完成不少于一批次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对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最后一批审查提交时间须于10月23日前完成。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分批汇总公示、公告,于10月31日前完成最后一批拟入库企业公示文件发布工作。
各地评价工作机构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地方贴近企业优势,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跟踪服务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政策诉求,优先加大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给及落实力度,进一步健全以地方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体系。积极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及时掌握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具体包括:享受户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研发费用总额,积极为相关政策落实提供服务。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75%,其中自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
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评价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国家及省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江苏省创新券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服务金额25%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研发资助(以各地政策为准);对入库企业给予奖励(以各地政策为准)
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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