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5
以下将为您分享关于江苏省的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申报渠道申报名额相应内容,如有关于该项目的申报问题欢迎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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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江苏省中国专利奖申报名额渠道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专利权人地址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参评项目的主要推荐渠道包括:省知识产权局,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此外还可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等多种渠道推荐,其中,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一)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渠道
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32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数量上限21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数量上限11项,由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先期推荐,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各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审核,择优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
1.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包含市属、民办高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组织申报单位(人)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注册申报账号;省教育厅负责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专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不包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项目),按照省知识产权局提供的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子账号分配给申报单位(人),申报名额不限;
2.申报单位(人)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中国专利奖拟推荐参评项目申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在线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上传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共有专利权人声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并在线提交审核,无需另行报送纸件材料;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涉密内容,择优推荐,重点鼓励省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和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获奖单位进行申报。推荐单位应在2021年9月28日上午12:00前完成对推荐项目的审核和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推荐渠道
1.院士、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知识产权局,具体包含: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5)或者单位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6);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项目资料包含: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3)共有专利权人声明(纸件,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格式见附件8)。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院士姓名或者推荐单位名称。
2.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在组织项目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利项目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相关领域院士等渠道推荐,争取推荐更多我省优秀专利项目参加评选,并将相关信息汇总后,填写《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江苏申报项目备案表》(附件7)报省知识产权局备案。
江苏省中国专利奖申报要求
(一)各地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本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积极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做好推荐组织工作,用足、用好各种推荐渠道及名额。同时,加强对申报单位(人)的业务指导,认真审核把关,提高推荐质量,切实把高质量的专利项目推荐到省知识产权局来。
(二)其他推荐渠道的材料由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统一汇总后(不包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项目)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项目直接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所有材料报送方式为面交或通过EMS邮寄;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送达的项目省知识产权局均不予受理。
(三)《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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