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新安排!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时间和各市奖补政策

2022/11/24

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已经开展,今年评定工作有新的安排。下面就来具体了解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时间和奖补政策。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想要申报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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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安排

为更好发挥政策作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调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

(一)评定和奖补分离。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奖补政策兑现分开执行,区分申报材料。按照《办法》及其修订通知,申报评定时可以不提供发票、流水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申报奖补政策兑现时完整提供。

(二)评定时间和次数。评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每年按季度评4次,具体的时间和要求详见申报评定通知。

(三)评定等级和层次。装备产品通过评定后均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技术水平分为填补空白(替代进口)、国内领先、省内领先三个层次,根据申报及疫情等情况组织评审,公布名单中标注技术水平。

 

二、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时间程序

(一)项目申报重点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节能、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重点领域参照《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需求清单(2022年)》。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及其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并在20211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初次使用时间以合同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和用户验收报告签订时间为准,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照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

2.请各市、县经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县(区)要求100%核查,市级要求50%核查;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认真初审,包括申请报告书、销售合同、查新报告等材料,以及订制类装备产品的创新性等材料。现场审核和材料初审通过后,由各市经信局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附《2023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同时每个装备产品提供不多于5JPG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3.首台套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和下载有关文件,并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省内示范应用单位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一致。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对应申报系统要求上传

4.请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13日前报送有关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各市奖补政策

(一)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对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售价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其中,单台(套)售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台(套)售价的15%给予奖补;单台(套)售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按单台(套)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二)合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合肥市:鼓励集成电路产线(中试线)为省市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新产品提供验证服务,对验证单台(套)装备或单批次材料价格超过50万元的,按照验证装备或材料价格20%,分别给予提供验证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补。每家企业年度奖补总额最高300万元。

 

鼓励“三首”(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示范,对经省级认定的高端医疗器械首台套及关键零部件,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单品种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的药品,首次突破5亿元、3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医疗器械,分档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鼓励在肥医疗机构开展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

 

2高新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经省级认定的新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未获得省市政策奖励的研制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单价(或货值)的10%给予奖励,单方最高奖励100万元。

 

3长丰县:对新认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示范应用项目,给予省级奖补资金11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庐江县:对当年通过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的研制生产和示范应用企业、首版次软件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获得省、市奖补资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11配套;未获得省、市奖补资金的,对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的研制生产和示范应用企业、首版次软件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按单价(或货值)的15%,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5肥东县:对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按上级奖励资金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业企业,按上级奖励标准给予1:1最高100万元配套奖励

 

(三)阜阳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界首市:对符合条件的5G相关产品,经新认定的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省奖补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补

2临泉县:对新认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企业,给予20万一次性奖补。

 

(四)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淮南市:对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首批次新材料、省级首版次软件,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2、经开区:对单台售价30万元以上且获得省首台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产品,给予制造企业20万元奖补.

3寿县:对单台(套)售价50万元以上且获得市、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产品,给予制造单位按设备售价20%予以奖补最高可奖补100万元。

 

(五)宣城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宣城市:鼓励企业研发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简称“三首”),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认定和省级资金支持。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在省奖补的基础上,受益财政再给予10万元奖补。

2、郎溪县:对获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获批省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奖励20万元。

 

(六)马鞍山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对当年认定机器人省级新产品、工业精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该产品一个自然年度内销售额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七)铜陵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铜陵市:凡经信系统新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国家、省级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对投保综合险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并获得国家、省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的,给予企业实际投保年度保费20%的补贴。

2、枞阳县:对新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八)亳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省级新产品,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经国家、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市内研制和市内示范应用单位,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九)安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大观区: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本区研制单位,按首台(套)售价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开发新产品并经省认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迎江区:对获得省级认定的“三首”产品,每申报成功一项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

3、岳西县:对新评定为安徽工业精品、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注释14)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4、潜山市: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装备售价的1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怀宁县:当年度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本县研制单位,按首台(套)售价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池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池州市: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对新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等,按国家、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石台县:对新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按国家、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3、东至县:加大“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政策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加强研发攻关和应用推广。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县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争取市财政10万元奖励,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省最高500万元的奖补。

 

(十一)淮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淮北市: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省财政奖补资金最高50%配套,给予合计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相山区: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省奖补资金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奖补

3、高新区: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省奖补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奖补

4、杜集区: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市财政奖补资金最高50%配套,给予合计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市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最高5%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20万元。

5、濉溪县: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省奖补资金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补。对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在省、市财政奖补后,给予剩余年度保费全额奖补

 

(十二)滁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滁州市:开展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市内研制单位,由受益财政按首台(套)售价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琅琊区:对首次认定为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区内研制单位,按首台(套)售价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3、南谯区:鼓励企业参与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区内研制单位,由受益财政按首台(套)售价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100万元,具体奖补金额不高于企业当年上缴的税收区级可用财力。

4、来安县:配合开展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县内研制单位,由县财政按首台(套)售价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5、明光市: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5个险种的科技保险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奖励

6、天长市:支持企业转型终端装备,对研发生产单价在10-30万元、30-50万元、50-100万元、100万元以上我市首台(套)终端装备(以增值税销售发票为准),并通过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获批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三)芜湖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芜湖市:对认定为省级首版次软件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最高20%配套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对评为国家、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的产品,给予省实际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

对列入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目录的汽车芯片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奖励资金的给予20%配套奖补。

2、繁昌区:对评为国家、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的产品,给予省实际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认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

3、鸠江区:支持企业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对当年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除省级奖补资金外,再给予省奖补资金20%的奖励。

4、经开区:对单个企业、科研机构购买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给予其保费总额30%一次性资助。对企业购买专利权质押dai保证保险,保险费率不超过5%的,给予保险机构50%的保费补贴,用于风险补偿。

 

(十四)蚌埠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蚌埠市: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奖补;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1000万元(含)以内价值的15%加上超出1000万元价值部分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列入《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

2、禹会区: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省内研制和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售价的15%给予奖补,合计最高可达500万元。对本省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奖补。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奖补。

 

(十五)黄山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徽州区:奖励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生产企业5万元。

2、休宁县: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县内研制或使用企业,分别按首台(套)售价的15%给予奖补,最高50万元;对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20%给予奖补

3、歙县:省级首次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

 

(十六)六安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六安市: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引导作用,对符合规定的首购产品、订购产品,支持需求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符合条件的5G相关产品,比照省给予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相关政策支持。

2、金安区:对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工业企业,按照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关键部件三种类别,另给予最高层级奖金的10%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舒城县: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对符合规定的首购产品、订购产品,支持需求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符合条件5G相关产品,优先支持申报省、市给予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相关政策。

 

(十七)宿州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

1、埇桥区: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省内研制和使用单位,省分别按首台(套)售价的18%给予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对本省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省按年度保费的96%给予奖补。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省按年度保费的96%给予奖补。

2灵璧县:对获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证书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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