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的两个重要日期-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区别和作用

2022/11/24

以下分享关于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日的区别和作用对应内容,江苏省企业如有专利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热线解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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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在中国以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一、专利申请日和优先权日有什么区别?

申请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它可以是申请时面交日,也可以是申请时邮寄日,还可以是申请人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的国际申请日。这个日期是判断申请先后的唯一法律依据,也是判断专利性条件的时间标准。

优先权日通常是指作为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基础的首次申请的申请日。当在后申请要求优先权成立时,该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就是指优先权日。当然,优先权不成立时,该案的申请日就是申请面交日或邮寄日。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在年度期限的计算上,申请日就是指的优先权日,以优先权日作为年度计算的起始日。

二、专利优先权日有什么作用呢?

1.以优先权日作为判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

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自己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3.要求本国优先权也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在符合单一性的条件下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提出。

4.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互相转换。

如果你申请专利的主题与之前申请过的专利主题内容有重合,那么你可以将重合部分的保护日期申请为之前有相同专利主题的申请日期。

请注意不同专利的同主题部分才能申请优先权日。而且优先权日是需要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动申请报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