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关于江苏省有关专利申请方面的相关政策,以下分享关于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正文内容包括申报条件、申报范围及申报要求,如有相关政策问题欢迎咨询解答热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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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指导:15005600923
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江苏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1、新建项目
(1)申报主体是企业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行业龙头、领军企业,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2)近三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3.5%以上。
3)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利税总额均不低于2000万元;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不受利税总额限制。
4)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省发明人奖或省专利项目奖的企业,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5)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主体是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拥有与该领域相关的国家或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
2)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4)相关技术领域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进入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可按1:2抵算有效发明专利数)。三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省发明人奖、省专利项目奖的单位,或者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专利数量要求可减半。
5)无严重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
2、升级项目
牵头申报升级项目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曾作为牵头单位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并以良好以上档次通过项目验收。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进行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3)企业在国内同类产品市场的占有率居全国前列;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水平处于国际领先。
4)无严重失信行为。
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范围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2号)中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对应十四个先进制造业集群)。
2.《江苏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6〕137号)中重点发展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3.我省重点攻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
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已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企业、科研院所,不得申报2021年新建项目,已通过项目验收的可以申报升级项目;已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的高校,不得以同一学院或相同的学科领域方向再次作为项目牵头单位申报新建项目,已通过项目验收的可以申报升级项目。尚未验收的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含尾款未拨付)不得申报本年度本项目。
(二)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前须认真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信息,充分研究分析同类技术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目标任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虚报目标、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申报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时,经“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材料。同时,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项目申报书电子表格可从“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四)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采用省知识产权局分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并按程序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2020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0000件的设区市推荐新建项目不超过6项,超过5000件不足10000件的设区市推荐新建项目不超过5项,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2000件不足5000件的设区市推荐新建项目不超过4项,其余设区市推荐新建项目不超过3项,上年度真抓实干激励地区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升级项目推荐不受数量限制。
(五)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系统生成的本地区(含省管县)申报汇总表和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审核盖章后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寄送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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