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质量奖,武汉市青山质量奖申报奖励补贴、条件及流程

2022/11/18

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武汉市青山区的青山质量奖该如何申报,本文整理了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有关内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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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第六条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负责青山质量奖的组织实施,履行以下职能:

  (一)指导、推动、监督青山质量奖评定工作;

  (二)制定青山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规范;

  (三)审定评审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提请区政府批准并表彰获奖组织。

  第七条 区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质委办”,设在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青山质量奖评定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履行以下职能:

  (一)组织制定和修订青山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及评审规范;

  (二)制定年度青山质量奖评审工作计划和方案;

  (三)组建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组;

  (四)组织开展青山质量奖评审工作;

  (五)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赋予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质委办根据评审需要,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评审组的职责是:

  (一)负责青山质量奖的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

  (二)负责按评定标准逐条评分后进行综合评价,撰写评审报告,提交评分汇总表;

  (三)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及提名奖名单;

  (四)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 区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申报青山质量奖的培育、发动和推荐工作,宣传、推广获奖组织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协助调查核实申报企业的资质资格。

二、申报条件

  第十条  申报青山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登记注册地、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具有法人资格,合法从事生产经营 3 年及以上;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模式,品牌创建以及质量工作成绩显著;

  (四)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效益,经营规模、实现利税在全区范围内位居前列;

  (五)列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

  (六)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七)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青山质量奖:

  (一)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政策; 

  (二)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而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三)近 3 年有重大质量、设备、环保、安全事故及重大有效投诉;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申报评定程序

  第十二条 自主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青山质量奖申报表》、《青山质量奖自评报告》,对组织的质量工作绩效进行自我评价,提供必要的证实性材料,报送至质委办。

  第十三条 推荐。区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进行推荐,组织企业填写《青山质量奖申报表》、《青山质量奖自评报告》,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质委办。

  第十四条 资格审查。质委办组织对申报组织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通过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第十五条 资料评审。质委办组织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组根据资料评审结果,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入围组织名单。对未通过资料评审的组织,由质委办向其书面反馈评审结果。

  第十六条 现场评审。质委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料评审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现场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质委办组织评审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组织的申报表、现场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分析,编写综合评价报告,择优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和提名奖建议名单。质委办综合各评审组的建议,提出获奖推荐名单及提名奖名单,并附相关材料提请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审议。

  第十八条 审定公示。质量强区工作委员会听取评审工作报告,审定通过获奖推荐名单及提名奖名单,经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确定获奖推荐名单及提名奖名单,提请区政府批准,公示期7个工作日。

  第十九条 批准通告。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的获奖名单和提名奖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条 评定奖励。以区政府名义对获奖组织进行最终评定奖励,由区长向青山质量奖获奖组织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人民币20万元)。对获得青山质量奖的组织将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项。

  对评定获得青山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万元)。

  第二十一条 避免重复申报。申报组织在获得青山质量奖后,3年内不需申报区级政府质量奖。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在获奖有效期满后,方可申报青山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