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6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助力湖北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数字经济产业奖补13条来了,湖北的企业单位可以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助力湖北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数字经济产业奖补13条来了,湖北的企业单位可以来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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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牵头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 加快5G网络建设及应用。实施5G“万站工程”,省、市、县财政按1∶2∶2比例每年共安排2亿元资金,连续3年对新建5G宏基站给予补贴。安排政府专项债券支持5G基站建设。支持将电力公司直接供电结算的5G基站用电整体打包纳入市场化交易范围。
2.加强数据中心建设。统筹全省大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加快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进程,争取到2020年底实现省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值(PUE)不高于1.4。鼓励数据中心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中心执行两部制电价或单一制电价。
二、大力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3. 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
业。实施大数据开发应用工程。制定本级数据共享目录,确定数据共享权限,加强数据资源利用保护法规制度建设。支持武汉等地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创新应用先导区,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民生、经济、政务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对成功申报国家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每年遴选10家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业承担省级人工智能揭榜挂帅任务,并对每家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承担国家人工智能揭榜挂帅任务的企业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4.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高关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围绕三维闪存芯片、万瓦级光纤激光、400G光电模块、5G 射频前端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集成电路、光电子、新型显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终端等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大力推动“武汉·中国特色软件名城”建设提档升级,建设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区。每年征集50个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每个给予10万元奖补。对获评全国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
5. 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实施线上新经济培育工程。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牵引,推进“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建设以健康医疗、在线学习、家庭娱乐、居家养老为主的国内一流云生活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宅经济、线上新经济。实施银企对接的“企业氧舱”计划。支持电信运营商大幅度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对活跃企业用户达到1000家以上的开源社区,以及获批建设国家新型信息消费体验馆(体验中心)的企事业单位,每个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运营补贴;获评国家新型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我省在全国新型信息消费大赛获奖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三、培育新动能,以信息化助力疫后重振(牵头单位∶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政务办、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6. 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产业数字化改造工程,建设“5G+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大力支持龙头企业搭建行业特色鲜明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每年遴选10个左右企业级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每个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获评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一次性奖补50万元。大力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对国家级“5G+工业互联网”试验工厂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制造业“双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等领域的国家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补30万元;持续推进“万企上云”工程,每年遴选50家左右上云标杆企业,每个一次性奖补20万元。
7.发展高效数字农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精神。挖掘农村地区数字经济潜力,提升农村居民网络技能,启动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北斗、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应用,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8.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建设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区。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数字治理模式,完善全省“1+N+17”政务云平台布局,实现全省政务资源的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数字保健、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市政、智慧社区等,推动智慧城市深度发展。着眼未来疫情防控的需要,打造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信息化建设示范区,积极构建反应灵敏、协同高效的智能化应急体系。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打造现代“城市大脑”,增强信息惠民实效。
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9. 引进骨干企业。紧扣数字经济产业链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对总部(含研发总部和区域总部)新落户的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按上限标准落实当地招商引资政策。
10. 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启动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计划,鼓励和支持全省创业孵化载体围绕数字经济搭建专业化平台,提供特色化服务,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航企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对我省数字技术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0万元。
五、努力营造发展环境(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11.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政务办、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数字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厅,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鼓励市县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以“新基建”等数字经济项目为依托,申请特别国债和政府专项债券等给予支持。
12. 强化人才队伍支撑。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推广企业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成立省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宏观决策、项目策划等提供智库支撑。鼓励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人才实训基地,以财政购买服务的方式,持续开展各类人才培训。
1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完善监管考评激励机制,搭建数字经济监测平台,研究建立准确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和趋势的指标体系,持续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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