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服务型制造专家的通知

2022/7/28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型制造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根据《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公开征集项目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型制造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根据《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公开征集项目评审专家。


合肥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专家职责

根据合肥市经信局要求,参与合肥市服务型制造相关项目评审、现场核查、项目验收、政策咨询、决策建议、行业论坛、课题及规划评审论证等工作。

二、专家分类

工业设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以及其他创新模式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入库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科学、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评审项目的合法权益;

2.业务素质高,熟悉所从事业务领域的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及其他有关规定;

3.具有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职称。特殊行业的专家,可以放宽到中级职称、取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或在本专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高校二级教授或行业紧缺专家除外),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和文字材料的组织能力,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家优先入库条件

在本领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纳入服务型制造专家库:

1.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获得者;

2.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省级科技奖获得者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题目);

3.入选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领域专家库;

4.服务型制造的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行业骨干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等技术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5.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行业(管理)咨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项目评审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永久性取消专家资格的。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可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院士优先选用。由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的,也应征求所在单位批准同意。

(二)填写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近五年主要工作业绩、著作、项目成果等)。2022年831日前将审批表(需单位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审批表(原件2份)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纸质版报送至市经信局科技处(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1411室)。

(三)市经信局将按程序对拟入库专家进行遴选,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入库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