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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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2至 2022-12-31
单个企业投保保费1万以上,首次投保补贴比例100%,最高补贴50万。单个企业投保保费1万以下,补贴比例60%-100%。单个企业融资贴息按银行利息部分给予一年期LPR利率的60%-80%进行补贴,给予60%保费补贴,对经管委会认可的评估机构为企业进行专利评估的费用给予50%补贴,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可低于4%。(详见补贴政策文件)
四、申报条件
通过分批开展试点,分批优化产品,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金融“东湖模式”。申报机构条件
试点期间重点对象为东湖高新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企业”“3551人才”企业及“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等名单内的企业。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不存在违法规为经营行为机构。2022年度内累计试点1000家,分三批完成。
根据企业自主申报情况,首批200家,参与对象为东湖高新区具有发明专利企业;第二批300家,参与对象为东湖高新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瞪羚企业”,承保专利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第三批500家,参与对象为东湖高新区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企业”“3551人才”企业及“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等企业。
企业专利需符合要求,如下:
1、企业为专利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与其他专利权人共有的专利,应为第一权利人投保且取得其他专利权人的书面同意。专利权属关系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利数据为准。
2、企业专利需为有效中国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3、企业专利距离专利权期限届满日不少于3年。
4、专利在参与试点期间无正在发生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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