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21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27号),做好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联网流量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9]27号),做好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联网流量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对象。在我市注册,并接入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第三方监测与管理平台(简称“第三方监管平台”)的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和充电桩运营企业(简称“运营企业”)。
(二)申报补贴标准。按照每车(桩)50元/年的标准给予联网通讯流量费财政补贴。
(三)补贴时间:2019年1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运营企业申报补贴的车(桩)应在申报补贴的年度之前完成接入第三方监管平台的工作。
2.运营企业申报补贴的车(桩)应有效接入第三方监管平台(有效接入标准见附件1),且接入信息完整、真实。
3.运营企业申报补贴的车(桩)由第三方监管平台核查接入信息,并出具运营企业有效接入证明。
三、申报流程
(一)资料初审。2022年7月31日前,车(桩)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武汉市新能源汽车联网通讯流量费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武汉市充电桩联网通讯流量费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附件3),将加盖公章的PDF电子版报送至第三方监管平台邮箱。第三方监管平台初审并核定申报车(桩)数量,开具有效接入证明(附件4)。
(二)各区受理上报。申报企业将第三方监管平台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料及接入证明于8月31日前报申报企业所在区经信部门,各区经信部门将《各区2019-2021年度车(桩)联网通讯流量费财政补贴申请情况的报告》(附件5)盖章纸质版于9月15日前报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扫描件发市经信局联系人邮箱)。
(三)部门会审和公示。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对申报资料组织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在市经信局网站公开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如公示有异议,将针对存在异议的情况重新联合审查。
(四)资金下达。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区经信部门,由各区经信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报企业。
四、工作安排
市经信局会同各区经信部门负责做好通知宣传、信息沟通、申报资金汇总等工作。申报流量补贴的运营企业应配合第三方监管平台做好有效接入核查。第三方监管平台负责解释有效接入标准及核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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