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18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壮大规模,做好2022年度武汉经开区科技型企业进规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武汉经开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发展助力打造国家科技创新中心33条措施》(武经开规〔202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企业壮大规模,做好2022年度武汉经开区科技型企业进规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最近一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3.2021年度首次进规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标准
在给予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对首次进规的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科技型企业进规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文件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2021年度企业首次进规的相关证明材料;
5.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一式二份于7月29日前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1.工业企业首次进规是指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首次进规是指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
2.同一年度工业进规和服务业进规奖励与本条政策奖励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3.企业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五年不迁离注册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
4.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证明文书,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节,将收回全部奖励资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五年内不予受理相关奖励申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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