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梳理!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详细解答

2022/7/14

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对于滁州市项目申报政策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为您在线解答。

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对于滁州市项目申报政策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为您在线解答。

滁州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请市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滁州市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75%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5%;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3家。

 

第七条 申请市级专业孵化器应在第六条前5项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

 

1.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3.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

 

4.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2家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中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第九条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二、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流程


1.各孵化器向所在地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科技部门对运营主体进行信用核查、初审后书面推荐至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认定为市级孵化器。

以上就是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还想了解更多滁州市项目申报政策,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为您在线解答,欢迎咨询。

滁州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