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7
申报芜湖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流程是什么?申报条件有哪些?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对于芜湖市项目申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为您在线解答。
芜湖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4月20日—5月14日,申报单位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用户手册》)
2.初审推荐。5月20日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完成网上初审、排序推荐,统一将在线打印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科技局窗口。
3.统一受理。5月24日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清单,完成申报项目的网上统一受理并推送至市科技局归口科室。同时,受市科技局委托组织项目审核。
二、申报条件
1.重点研发项目。围绕芜湖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聚焦我市优势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研发;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支持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技术创新及生命健康领域技术研究;支持我市重点产业技术攻关和重点基础研究。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示范推广应用为重点,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技术成果转化;长三角G60区域合作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惠及民生需求的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推广;驻芜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机构与我市企业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建设科研新型基础设施,提升成果转化能力。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市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在芜院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具备项目研发的基础条件和研发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2.项目主持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验收或结题、终止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尚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4.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以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一经核实即列入科研信用“黑名单”,并取消其5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5.优先支持省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研发双100强”企业和市“研发双50强”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申报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和区域协同创新。
6.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项目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联合申报的项目须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7.项目实施期统一从2021年4月1日起计。
8.项目涉及到动物实验、人体组织或细胞实验等内容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尊重生命伦理准则。
芜湖市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对于芜湖市项目申报内容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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