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第七批市级、绩溪县第八批县级、涡阳县第二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汇总|条件、名额、截止时间全解
2026/9/14
宣城市第七批市级、绩溪县第八批县级、涡阳县第二批县级——安徽省三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三地在从事年限要求上存在明显差异:宣城和绩溪要求10年以上,涡阳要求15年以上;宣城市级申报还要求必须已取得县市区级传承人资格。绩溪县9月20日截止,是三地中最早的。这篇文章帮你把三地申报条件、材料清单和时间节点一次理清。
宣城市第七批市级、绩溪县第八批县级、涡阳县第二批县级——安徽省三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三地在从事年限要求上存在明显差异:宣城和绩溪要求10年以上,涡阳要求15年以上;宣城市级申报还要求必须已取得县市区级传承人资格。绩溪县9月20日截止,是三地中最早的。这篇文章帮你把三地申报条件、材料清单和时间节点一次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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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在该项非遗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已被认定为该项目的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法人。
二、申报范围
重点侧重以下项目申报:
(一)新入选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二)前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没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三)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
(四)部分前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但平均年龄超过70岁,或因传承需要,确需增补传承人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为扭转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上述符合条件的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年龄不超过70岁的人选。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一)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二)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三)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五)仅从事非遗活动策划、组织的人员;
(六)行政机关及非遗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申报名额
各县市区在以上重点申报范围内,每一项目申报人数为1人;其他需要增补传承人的项目,每一项目申报人数为1人,市直属单位每一项目申报人数不得超过2人。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县市区文旅局向市文旅局推荐本县市区或本单位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报告,附推荐清单(见附件1);
(二)推荐申报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授徒传艺情况;掌握项目知识、核心技艺情况及相关成就;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作的贡献;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授权书;专家评审意见;县市区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意见等(见附件2);
(三)推荐申报片:体现申请人技艺情况的音像资料(见附件3);
(四)已正式公布的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文件(含名单);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申报资格。
五、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向县市区文旅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县市区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推荐材料。
(二)县市区文旅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组织非遗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名单和意见。推荐意见应从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等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
(三)被推荐传承人为市直属单位的,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市文旅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县市区文旅局一定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同时,对上报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基本信息在县市区级文旅局官方网站或主要纸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为5个工作日。
(三)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县市区文旅局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各县市区文旅局或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县市区文旅局及相关单位须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申报表、申报片、正式公布的传承人文件及辅助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1套),连同统一拷贝的电子版一并邮寄至宣城市文旅局非遗科。凡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不予受理。
绩溪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
一、申报条件
认定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在该项非遗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法人。
二、申报范围
重点侧重以下项目申报:
(一)新入选第八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二)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
(三)部分前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有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但平均年龄超过70岁,或因传承需要,确需增补传承人的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为扭转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上述符合条件的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年龄不超过70岁的人选。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上述重点申报范畴内,单个项目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一)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二)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三)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五)仅从事非遗活动策划、组织的人员;
(六)行政机关及非遗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授徒传艺情况;掌握项目知识、核心技艺情况及相关成就;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作的贡献;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授权书;专家评审意见;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等(见附件1);
(二)推荐申报片:体现申请人技艺情况的音像资料(见附件2);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当地乡镇提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2.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当地乡镇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推荐材料;
3.县文旅局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认定,并发放证书。
五、工作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是推进非遗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普查摸底,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须于2026年9月20日前上报至县文旅局。凡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涡阳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一、推荐条件
申报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责任心强、热爱非遗工作。
(二)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非遗项目15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三)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县级非遗项目申报人无违反党纪法律法规等行为。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范围
涡阳县已公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尚未认定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原有传承人去世、丧失传承能力,确需增补传承人的项目。
(二)以下情况不得推荐
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
3.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
4.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名额
每一项目申报传承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人。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向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推荐本镇(街道)申报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报告,附推荐清单(见附件1);
(二)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申请及授权书,镇(街)综合文化站意见等(见附件2);
(三)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已正式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文件;
(五)其他材料:无违法犯罪证明记录;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及照片(电子版文件名须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音像资料等。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将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向镇(街)文化站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二)镇(街)文化站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应结合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分布情况,提出推荐名单和审核意见。推荐意见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程序。
(三)项目保护单位为县直单位的,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将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开展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因此,镇(街)文化站一定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做好评选工作,履行告知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同时,推荐上报的代表性传承人在本行业内无异议,方可上报。
(三)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各镇(街)文化站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各镇(街)文化站须在2026年10月10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5份(原件不少于2份),连同电子版资料报送至涡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股。凡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三地申报、三套条件、三个截止时间——宣城11月20日、绩溪9月20日、涡阳10月10日。对照自查:从事年限是否达标、是否已取得下一级传承人资格、在该项目传承中是否具有核心作用。材料没头绪的尽早问,条件不确定的尽早核。15855157003(微信同号),免费获取一对一条件诊断和专属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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