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6/22
阿坝州若尔盖县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申报奖补奖励、要求攻略!方案围绕企业培育、项目创优、人才引育、绿色建造、市场拓展等方面推出扶持政策,面向县域内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及相关从业主体开放申报。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按要求提交材料,申领政策支持,借力专项举措做大做强,共同推动本地建筑业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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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吸引优秀建筑企业在若尔盖发展,鼓励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扩量提资,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壮大我县建筑业市场主体,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州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州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发展措施
(一)支持企业落户若尔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建筑企业迁入我县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当年实际完成产值在11000 万元、7000 万元、4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企业,分别发放扶持金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具有独立法人的勘察、设计、监理等甲级资质建筑服务企业迁入我县并正常经营满一年发放扶持金 10 万元;在我县新注册并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不含迁入注册建筑企业),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实际完成建筑业年产值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发放扶持金 10 万元。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鼓励企业资质晋升。正常经营的本地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在现有的基础上每晋升一级奖励 10 万元,专业承包资质每增加一项奖励 1 万元。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鼓励企业创优争优。本地建筑企业获得“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给予 50 万元奖励;获得“天府杯”等省级优质工程奖,给予 30 万元奖励;获得“四川省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给予 20 万元奖励,同一项目按“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给予奖励。每年开展优秀本地建筑企业和企业家评选活动,对产值增长快、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建筑业年产值完成 4000 万及以上的给予奖励,对建筑业年产值排名第一的本地建筑企业,给予 8 万元奖励,并由县政府授予企业“县建筑行业龙头企业”称号,授予企业负责人“县建筑行业杰出企业家”称号;对建筑业年产值排名表第二、第三名的本地建筑企业,分别给予 5万元、3 万元奖励,并由县政府授予企业“县建筑行业骨干企业”称号,授予企业负责人“县建筑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会议上受到表彰的本地建筑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计入良好行为记录。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
(四)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建立“工程保函+信用”机制,对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工资保证金等采用保函缴纳形式,全面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盘活企业现金流转。本地建筑企业在我县承揽施工合同额低于 300 万元的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根据我县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际情况,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扶持企业做强做优。鼓励和支持本地建筑企业走联合体模式与工程造价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企业进行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促进本地建筑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引导政府性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投资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六)帮助企业开拓市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除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可以在采购文件中对注册地在本县域内的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给予适当扶持。本地建筑企业依法承包实施社会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项目(含房地产项目),且实际完成入库产值达5000 万元及以上的,向承建单位一次性发放扶持金 30 万元,每增加 5000 万元,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扶持金 10 万元,以此递增。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
(七)加强本地建筑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6 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 年版)》的通知的规定,工程项目限额 100 万元以下的施工,30 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为非必须招标项目,由各业主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注册建筑企业为承包单位。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若尔盖生态环境局
(八)强化企业人才支撑。开展建筑专业人才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人才培训发证与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企业资质晋升创造条件;鼓励具有资格的建筑行业培训机构与本地建筑企业采取订单培养等方式,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对建筑行业培训的工种、职业资格予以认可,纳入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并结合实际,适当简化技能补贴申报流程。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加强招标投标监管。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招标人自主决策权,加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探索施工领域评定分离试点。总投资 1000 万元以下,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或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原则上不将类似工程业绩作为投标加分、中标条件。但根据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以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加分项。高海拔地区应以若尔盖县平均海拔 3000 米及以上为准。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若尔盖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若尔盖县本地建筑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建筑企业沟通,交流建筑市场信息和政策动态,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县级领导“一企一策”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领导与本地建筑企业挂钩帮扶,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将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政策集成和精准服务相协同,加强企业注册变更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
(三)健全信用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库和信用服务系统。建立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制度,推行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评优评先、工程担保等事项关联共享机制。
四、其他事项
申请奖励的本地建筑企业,应未被列入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各级银行等相关单位的各类黑名单。本地建筑企业每年度获得的扶持金或奖励,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当年会同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县人民政府批准于第二年 4 月底前予以兑付,奖励支持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本地建筑企业每年度获得的扶持金和奖励累计不得超过在我县地方的经济实际贡献总额,获得扶持金或奖励的建筑企业三年内迁出注册地的,应退还获得的扶持金或奖励。同时,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本地建筑企业工商登记转出前,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税务局做好对接工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期满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修订完善,按程序报批。在有效期内,如果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方案作出修改、废止、失效的决定,按相关规定或决定执行。
本方案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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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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