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铜陵、黄山、池州、宣城老字号+非遗四级认定全攻略: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全套申报材料汇总

2026/6/5

安徽老字号按照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市级老字号三级梯度评审,非遗项目实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名录逐级申报制度,芜湖、铜陵、宣城设有独立市级老字号评审,黄山、池州无市级老字号建制,企业直接对接省级安徽老字号申报。芜湖、铜陵、黄山、池州、宣城五市民俗技艺、传统食品、中医药、手工艺企业,可依托品牌历史底蕴申报各级老字号,依托世代传承手艺申报各级非遗项目,获评后可申领省市县多级财政奖励扶持。本文整合皖南五市省市两级老字号认定门槛、申办步骤、资料明细,同时梳理非遗项目逐级申报规则、各地传承人评定标准、申报周期与材料规范,为皖南实体企业提前规划品牌荣誉申报提供完整政策参考。
安徽老字号按照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市级老字号三级梯度评审,非遗项目实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名录逐级申报制度,芜湖、铜陵、宣城设有独立市级老字号评审,黄山、池州无市级老字号建制,企业直接对接省级安徽老字号申报。芜湖、铜陵、黄山、池州、宣城五市民俗技艺、传统食品、中医药、手工艺企业,可依托品牌历史底蕴申报各级老字号,依托世代传承手艺申报各级非遗项目,获评后可申领省市县多级财政奖励扶持。本文整合皖南五市省市两级老字号认定门槛、申办步骤、资料明细,同时梳理非遗项目逐级申报规则、各地传承人评定标准、申报周期与材料规范,为皖南实体企业提前规划品牌荣誉申报提供完整政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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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字号申报
(一)总体说明
安徽省老字号认定实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分级认定机制。省级认定由省商务厅负责,原则上每两年认定一次;市级认定由各市商务局负责,是申报省级认定的重要基础,各市品牌创立年限要求有所不同。五市中,芜湖、铜陵、宣城三市设有独立的市级老字号认定,黄山市目前暂无“黄山老字号”市级认定,企业直接申报安徽老字号或中华老字号;池州市未有独立的市级老字号认定体系,企业通过省级渠道申报。
(二)安徽老字号(省级)通用条件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发布的《“安徽老字号”认定规范》,参加认定“安徽老字号”的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七大条件:
1.商标要求: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册申请。
2.品牌年限:品牌创立已有40年,并累计经营至少30年以上。
3.传承特色: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文化底蕴: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5.地域特征: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安徽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6.社会信誉: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7.资本要求: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认定周期:原则上每两年认定一次。国家商务部已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我省企业品牌,自动转为“安徽老字号”。
(三)安徽老字号通用申报流程
申报程序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
1.申请提交:拟申请认定的单位据实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2.调查鉴别:设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核,确认申请有效的,组织有关机构、人员对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后报省商务厅。
3.评审初定:省商务厅组织专家,采取对资料文审和实地核验等方式,提出评审建议。
4.社会公示:省商务厅在官网等有关媒体上,将拟认定为“安徽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向社会公示七天,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监督。
5.作出决定:对拟认定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省商务厅作出决定,认定为“安徽老字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四)安徽老字号通用申报材料清单
1.《“安徽老字号”申报表》(含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若商标尚未注册,需提供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及受理号)。
4.证明字号或者商标传承不少于40年的材料(如地方志、历史档案材料、老照片、老报纸、家族传承记录等)。
5.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的介绍,以及发展情况(附创始人、传承人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6.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企业文化介绍,民族特色和安徽地域文化特征的证明材料。
7.列入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品牌荣誉、商标注册保护、技术专利、扩张经营、现代化管理和诚信类荣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8.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盖税务征管机关章)。
9.获得社会荣誉和商务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10.针对上述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11.商务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各市老字号认定条件
1.芜湖市(“芜湖老字号”,市级认定)
认定范围:芜湖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有关单位。
条件具体要求
商标要求: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品牌年限:品牌创立已有35年,并累计经营至少20年以上
传承特色: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地域特征: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芜湖地域文化特征
社会信誉: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资本要求: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特别说明:已被商务部和安徽省商务厅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的芜湖市企业品牌,递交申请备案后视为“芜湖老字号”。
申报流程: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后报市商务局。具体包括:提出申请→调查鉴别→认定评审(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并颁发牌匾证书。
市级奖励:对新获得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芜湖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区县叠加奖励:鸠江区、弋江区、三山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县等各区县另行制定配套奖励政策,详情可咨询小编。
2.铜陵市(“铜都老字号”,市级认定)
认定对象:铜陵市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从事百货、中药、餐饮、服装、食品、酒、茶叶、民间工艺品和其他商业、服务行业的企业或组织。
条件具体要求
商标要求: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商标局已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册申请
品牌年限:品牌创立已有25年,并累计经营至少20年以上
|传承特色: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地域特征:具有铜陵地域文化特征和文化底蕴和文化价值
社会信誉: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资本要求: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不得参加认定的情形:
-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的问题,行政处罚不满二年的;
-有严重安全事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不满二年的;
-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尚未解除的。
认定周期:每两年认定一次。
认定材料:
-“铜都老字号”申报表;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的复印件;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证明字号或者商标传承不少于25年的材料;
-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的介绍;
-列入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品牌荣誉、商标注册保护、技术专利、扩张经营、现代化管理和诚信类荣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承诺;
-商务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流程:向所在地县(区)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县(区)级商务部门审核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后上报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论证工作,采取资料文审和实地核验等方式,提出评审建议。通过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铜都老字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市级奖励:对获得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铜都老字号品牌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在续创或重评中获得同级同类称号的,省市同类政策不重复奖励。
3.黄山市(无“黄山老字号”市级认定)
黄山市目前暂无“黄山老字号”市级认定体系,企业直接申报“安徽老字号”或“中华老字号”。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安徽老字号”申报推荐工作。
省级申报特别提示:“安徽老字号”认定工作涉及年限证明材料的整理,需要提供品牌创立40年以上的历史佐证材料(如地方志、历史档案材料、老商标、家族传承记录等),企业须提前做好历史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4.池州市(无独立市级老字号认定)
池州市未有独立的市级老字号认定体系,企业通过省级渠道申报“安徽老字号”。
市级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老字号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20万元、5万元补贴。根据2024年池州市老字号补贴政策文件,目前池州已有安徽国润茶业有限公司、安徽九华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九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获安徽老字号认定。
5.宣城市(“宣城老字号”,市级认定)
定义:历史较为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宣城地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得到当地社会的广泛认同,形成良好的信誉品牌。
条件具体要求
品牌年限:品牌创立40年(含40年)以上
商标要求:拥有商标所有权或合法的使用权
传承特色: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民族传统特色和宣城地域文化特征
文化价值:具有传承中华历史文化价值
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特别说明:原经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不需重新参加认定。
申报材料:
1.“宣城老字号”申报书;
2.营业执照、商务信用资质证书、银行信用代码证;
3.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及其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承人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4.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和历代传承经营的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5.创立于40年(含40年)以前的地方志、历史档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6.最近三个月的省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盖税务征管机关章);
8.获得社会荣誉和商务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9.其他必要的材料。
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填写“宣城老字号”申报表,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资料: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并报市商务局;
3.调查鉴别:“宣城老字号”评审委员会组织市商业协会、市餐饮行业协会等有关机构、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4.认定评审:“宣城老字号”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分析与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
5.公示:市商务局在有关媒体对拟认定为“宣城老字号”的单位、品牌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复核:申报单位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商务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作出;
7.作出决定: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局作出决定,认定为“宣城老字号”;
8.颁发证书:市商务局对通过认定的“宣城老字号”颁发牌匾和证书。
动态管理:经认定的“宣城老字号”单位须于每年4月20日前向市商务局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由市商务局进行年审。
市级奖励:对获得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宣城老字号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5万元(宣城市级执行标准,各区县有另行配套奖励政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
(一)总体说明
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实行“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名录体系。申报遵循“逐级申报”原则,即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须先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须先列入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代表性项目认定通常每三年进行一次,申报时间由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申报要求,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础门槛:在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遗项目。
2.符合定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3.价值明显: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4.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积极作用。
5.传承有力: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6.地区典型:具有安徽文化的代表性、典型性,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有明显影响力。
7.保护有效: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推荐数量: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统筹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为本地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包括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名录的项目)总数的30%,最多不超过40%。
(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流程
以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周期为例(2026年3月至11月):
1.前期准备:各市文化和旅游局按比例提出拟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2.政府审核:经市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3.材料报送:6月30日前报送初审材料,7月31日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4.评审认定: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材料初审、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公示、合法性审查等流程完成评审认定;
5.公布名录:报请省人民政府公布名录。
(四)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参考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要求,完整申报材料一般包括:
1.推荐申报书(含项目基本情况、历史渊源、传承谱系、主要特征、重要价值、保护计划等);
2.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辅助材料(用于展示项目的活态传承状态);
3.县级/市级非遗名录证明材料(证明项目已列入下级名录);
4.保护单位资质材料(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
5.传承情况证明材料(传承人介绍、传承活动记录、传承谱系表等);
6.其他辅助材料:如实物照片、相关出版物、研究论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等;
7.真实性承诺函(项目申报单位签署真实性承诺)。
(五)各市非遗申报概况
1.芜湖市
芜湖市已建立市、县(区)两级非遗名录体系。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每三年组织一次,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也定期开展区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区县申报动态(2025年):
-鸠江区:第五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涵盖戏剧、民俗、技艺、曲艺、传统医药、民间文学等类别。
-镜湖区:第五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传承实践累计10年以上。
-繁昌区: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传承实践累计10年以上。
申报流程: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具备条件的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级工作要求:芜湖市持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
2.铜陵市
铜陵市已制定《铜陵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市、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代表性项目,应当明确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并向社会公布。
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三至五年申报一次):
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铜陵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遗产保护工作15年及以上;
2.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专项补助:铜陵市对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工作补助。
申报主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报代表性项目、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条件、权利、义务,依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
3.黄山市
黄山市已建立市、县(区)两级非遗名录体系。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每三年认定一次并向社会公布。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第八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2026年启动):
-申报条件:推荐申报项目须已列入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核心标准: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具有体现黄山市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原则上需传承有序百年以上;
-流程:由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区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筛选、论证、评审后报送。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长期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10年以上;
-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完整掌握并承续某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池州市
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2025年启动):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申报须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经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
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三至五年申报一次):
1.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年限20年以上;
2.户籍在本市或长期居住和工作在该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的居民;
3.已入选该项目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年限20年以上。
5.宣城市
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2026年启动):
-申报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从2025年12月31日前列入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中遴选推荐;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前;
-申报流程: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本地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公示,提出拟推荐项目名单,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完整掌握并承续某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特别提示: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立档、研究出版、保护计划编制、开展传承和实践活动、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等支出予以补助;
-非遗项目申报须遵循“逐级申报”原则(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不可越级申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通常会发布年度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通知,建议密切关注并提前准备申报材料;
-鉴于政策时效性和申报要求可能随年度变化,建议正式申报前直接联系属地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确认最新申报要求和具体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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