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6年度41项企业资质荣誉申报条件汇总!高企、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智能工厂、首台套、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附核心门槛

2026/5/28

2026年度安徽省企业可申报的41项重要资质荣誉条件已全部明确!本文一次性汇总了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领航级智能工厂、5G工厂、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安徽工业精品等全类别申报条件。无论您是制造业龙头、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是软件信息服务商,都能快速找到匹配项。例如:高企要求近一年高新收入占比≥60%、研发费用分档达标;专精特新小巨人要求营收5000万以上、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I类知识产权≥4项;首台套要求产品上年度以来首次投入使用,并提供销售合同。本文将核心指标提炼成表,助您一分钟定位可申报资质,抢占政策红利。
2026年度安徽省企业可申报的41项重要资质荣誉条件已全部明确!本文一次性汇总了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领航级智能工厂、5G工厂、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企业技术中心、安徽工业精品等全类别申报条件。无论您是制造业龙头、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是软件信息服务商,都能快速找到匹配项。例如:高企要求近一年高新收入占比≥60%、研发费用分档达标;专精特新小巨人要求营收5000万以上、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I类知识产权≥4项;首台套要求产品上年度以来首次投入使用,并提供销售合同。本文将核心指标提炼成表,助您一分钟定位可申报资质,抢占政策红利。
若您对申报事宜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我们,免费获取一对一咨询及专属方案:15855157003(微信同号)。
我们深耕项目申报领域十余年,专注服务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六省企业,提供从“前期规划→中期培育→后期申报”的全流程闭环服务。我们不仅是材料专家,更是您的战略伙伴,精准匹配各省政策红利,确保每项关键认证成功落地。
六省企业持续选择我们的原因:
资质认定:高企认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转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贯标
专项荣誉:首台套、老字号、政府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软著
工商财税:全方位合规支持
您的收益:
精准匹配政策:避免盲目申报,节省企业成本
全流程陪伴:让您专注核心业务,无后顾之忧
十年实战经验:成功案例可查,专业值得信赖
1.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安徽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七项指标:
(1)已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90%。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复核企业不考查该项指标),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3)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4)拥有4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5)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或国内前三名,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
(6)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或属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7)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6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60分以上即可)。
3.安徽省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申报条件:
对拟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需具备如下条件:
(1)创新中心建设领域应符合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领域总体布局要求。
(2)创新中心应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取向,符合有关要求。
(3)创新中心应以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目标。
(4)创新中心组建应符合的条件: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依托公司应由本领域骨干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以资本为纽带组成,股东中应包括若干家在本领域排名前十的企业;联盟应汇聚全国范围内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并覆盖50%以上本领域的国家级创新平台。
(5)创新中心应建立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确各类主体的责权利。
(6)创新中心应具备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股东投资应满足基本运行需要,已与社会资本有密切合作;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委托研发、检测检验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
(7)创新中心应拥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研发力量:内设专家委员会,由行业领军专家担任主任;依托公司应有固定的研发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8)创新中心通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切实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已制定明确的技术路线图;组织国内外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共同实施技术路线图。
(9)创新中心应建有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已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制度;拥有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机制,已实现至少1项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
(10)创新中心应是资源开放共享的平台:实现与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开放共享;已成为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技术创新平台。
(11)创新中心应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有开展技术交流或合作的基础。
4.安徽省制造业单项冠军
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1)专业发展指标: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新产品5年及以上);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优先推荐。
(2)市场竞争指标: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际先进;重视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
(3)自主创新指标: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行业领先;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4)经营管理指标: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管理体系系统完善;企业文化先进,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
(5)加分项指标: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
5.安徽省领航级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
(1)基础要求: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等安全可控;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四级及以上。
(2)建设内容: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原则上应覆盖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
6.安徽省卓越级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
(1)基础要求: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等安全可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三级及以上。
(2)建设内容: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原则上应覆盖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
7.安徽省5G工厂
政策内容:到2027年,建设1万个5G工厂,打造不少于20个“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制造业、采矿业、电力、港口等重点领域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建设标准参照《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
8.安徽省国家绿色工厂
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2)已纳入清单的行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进行评价。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
9.安徽省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
稳定运营3年(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并具备以下条件:
(1)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2)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需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10.安徽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申报条件:
(1)平台运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册或入驻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在区域或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初步建立中小企业库、政策法规库、服务机构库、服务产品和案例库等;有较强的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具有一定基础。
(2)平台运营主体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专职服务人才队伍;具有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能力;建立并实施服务信息保密机制、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3)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申报条件和创建方案评价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创建对象,进入2年创建期。创建期满后评估验收,确定认定的示范平台。具体创建和认定指标包括系统建设、服务能力、服务成效等方面。
11.安徽省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
(1)基地运营3年以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册或入驻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在区域或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初步建立中小企业库、政策法规库等;有较强的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具有一定基础。
(2)基地运营主体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专职服务人才队伍;具有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能力;建立并实施服务信息保密机制、网络与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3)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申报条件和创建方案评价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创建对象,进入2年创建期。创建期满后评估验收,确定认定的示范基地。具体创建和认定指标包括产业基础、创新水平、服务能力、配套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
12.安徽省国家新型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申报示范园区的,应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申报示范企业的,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2)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园区的,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
(3)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
(4)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5)创建领域: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13.安徽省制造业中试平台
申报条件:
(1)战略定位:应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工程实施需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紧密结合;与区域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符合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指引和重点方向布局要求。
(2)基础能力:应具备完善的中试线或试验场地,中试设备或设施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专职技术或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
(3)技术优势:应制定明确的中试技术路线图;具备区域或行业先进的核心技术能力;能持续推动中试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
(4)服务成效:应主动发挥公共服务作用,至少完成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自主创新成果的中试验证或成功完成1项新产品产业化,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5家;上年度中试服务收入应不低于1000万元或不低于依托单位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5%。
14.安徽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产业技术基础服务(60%以上业务与产业技术基础服务相关)。
(3)具有完善的运行机制。
(4)具有不少于1年的产业技术基础服务经历和至少3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服务案例,与产业联盟、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行业机构合作紧密。
(5)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硕士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50%,60%以上的人员具有从业资质和科研成果。
(6)技术服务仪器设备(含软件)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或年相关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
(7)近3年来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包括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产业信息发展、行业知识产权发展研究等。
15.安徽省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
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
(4)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5)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或《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16.安徽省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2)通过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审查。
(3)在相关技术领域,具备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专业设施条件和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专业人员队伍和产品质量验证、检测、分析、评价服务能力。
(4)对促进行业或区域产品质量提升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核心业务领域有较好的业绩表现。
(5)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或所在地政府部门在产业规划、发展政策、财政等方面的支持。
(6)建立了按规定要求开展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的管理制度规范。
17.安徽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近三年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所提炼的主要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已在本组织成熟应用,对质量和效益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行业内表现突出。
(5)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愿意积极参与相关分享交流活动。
18.安徽省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
申报条件:
(1)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2)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标杆水平,且主要工艺设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3)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低于20%。
(4)按照国家标准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控中心或能碳管理中心等。
(6)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7)近三年无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节能、环保、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19.安徽省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
申报条件:
(1)重点用水企业: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年用水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上一年度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用水设备或器具;建立节水管理制度,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园区水效“领跑者”: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无超计划取用水行为;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满足国家标准《节水型工业园区评价导则》要求,且水效指标为领先水平。
20.安徽省“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消费品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方向,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3)案例应具有完整的解决方案和成熟的应用模式,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4)相关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无知识产权纠纷。
21.安徽省中国消费名品
申报条件:
(1)企业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拥有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区域品牌:工作基础较好的城市或主产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等事故。
(2)产品创新力高,技术水平领先。
(3)市场竞争力强,国内外市场占有率较高。
(4)品牌影响力大,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健全。
(5)文化赋能力好,工业设计水平较高。
22.安徽省高标准数字园区
申报条件:
(1)产业数字化水平高:工业互联网应用覆盖园区全部行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100%。
(2)专业服务品质高:园区数字化生产性服务应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比例达100%。
(3)运营管理效率高:建成覆盖资产管理、经济运行监测、绿色低碳发展、安全应急管控等主要环节的数字化运营管理系统。
(4)基础设施能级高:双千兆网络覆盖率达100%,算力基础设施实现有效部署和应用。
23.安徽省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申报条件:
(1)牵头单位应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可单独组建,也可联合相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行业组织。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有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和网络接入能力、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3)有2年以上服务相关行业和地区的经验。
(4)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有专职技术团队。
(5)应建立与服务实施相匹配的制度、流程、标准和保障措施。
24.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25.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指标:
(1)已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3年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总额2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4)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5)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6)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分以上即可)。
26.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
申报条件:
稳定运营3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2)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3)申报主体需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由其具备法人资格的设立单位申报。
27.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
(1)企业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或主营业务收入未达上述最低标准,但属于安徽省重点支持产业领域,且近三年研发投入总计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服务业企业不少于1500万元)、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8%。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明显的发展和竞争优势。
(3)建立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组织体系健全。
(4)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相关服务业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5)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得存在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或走私行为。
28.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申报条件(评估内容):
(1)拥有固定研发队伍和本领域技术专家,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2)聚集本领域各类创新主体的情况,包括用户在内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
(3)依托公司的股东中是否有投资机构或社会资本等参与。
(4)围绕行业共性技术建设中试线或中试条件的情况。
(5)建立市场化运营、成果转移扩散、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等机制的情况。
(6)在研发方向、人才梯队培养、行业服务、创新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制定规划并有明确目标。
29.安徽工业精品
申报条件:
(1)企业为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2)近3年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产品已获“安徽省新产品”或安徽省“三首”产品认定。
(5)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6)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
(7)企业参与产品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或制定企业标准。
(8)产品上市3年以上,经济效益良好,市场认可度高。
(9)拥有国家或省级商标、质量类品牌荣誉的优先。
(10)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30.安徽省重点产业链标志性产品
申报条件:
(1)行业引领性强,已牵头制订行业以上标准。
(2)突破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属于“国际首创”或“国内首创”。
(3)市场价值较大,在国内同行业排名居于前列、在省内居第一。或能满足国家战略需求。
(4)已纳入省重大科技创新产品库,或在重大活动及全国性展会中重点展呈的产品优先推荐。
(5)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评价并获得保证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的产品优先推荐。
(6)产品涉及的技术等应无知识产权纠纷。
31.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目录》导向。
(3)申报产品应为上年度1月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成套技术装备、单台设备或关键部件,需提供产品销售合同。
(4)申报产品应由用户单位实际使用,合同购买单位不得为研制单位关联企业。
(5)申报产品应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技术水平。
(6)提供查新报告、发明专利、彩色电子照片等材料。
(7)申请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项目需额外提供与国际对标产品的性能对比分析报告、国际查新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发票和付款凭证等。
32.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目录》。
(3)申报产品应为上年度1月1日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需提供产品销售合同。
(4)申报产品应由用户单位实际使用,合同购买单位不得为研制单位关联企业和贸易商。
(5)提供查新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发明专利等材料。
(6)申请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项目需额外提供与国际对标产品的性能对比分析报告、国际查新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发票和付款凭证等。
33.安徽省首版次软件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2)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目录》导向。
(3)申报产品为已经用户使用但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软件、软硬一体化终端产品等,提供产品销售合同。
(4)申报产品应由用户单位实际使用,合同购买单位不得为研制单位关联企业。
(5)申报单位需明确产品技术水平。
(6)申报软件类别为“信创软件”的项目需提供产品通过信创适配的相关佐证材料。
(7)仅用于自用或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在申报范围内。
(8)申请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项目需额外提供与国际对标产品的性能对比分析报告、国际查新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发票和付款凭证等。
34.安徽省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
申报条件:
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
(1)申报主体为制造业企业的:上年度企业营收不低于1亿元,其中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30%。
(2)申报主体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上年度企业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
35.安徽省先进级智能工厂
申报条件:
(1)基础要求: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等安全可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
(2)建设内容: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至少包括10个典型场景。
36.安徽省专业型、行业型、协作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申报条件:
(1)基础级平台:征集对象为省内注册的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服务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平台已具备基础工业互联网平台功能,能够提供满足企业数字化转型基础需求的相关服务;在企业生产运营流程优化、提质降本增效等方面已实现初步应用。
(2)省级重点平台: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企业,运营状况良好,在所属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申报平台必须为已建成且正常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符合《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与应用评价指南》相关要求。
37.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申报条件:
集群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等事件,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和数据安全事件,以及偷税漏税、违法违规、严重失信和其它重大问题行为。并满足以下八方面指标:
(1)较强核心竞争力: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产值均在30亿元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70%以上,主导产业占集群总产值比例高于70%,产值年均增速高于8%。
(2)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拥有不少于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不少于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3)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
(4)较强协同创新能力:近三年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高于8%;有效发明专利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2%,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12个。
(5)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不低于12%。
(6)较高绿色化发展水平。
(7)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
(8)较强治理和服务能力。
38.安徽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
申报条件:
创建主体为县(市、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四至边界清晰。
(2)产业定位明确,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基础坚实。
(3)围绕产业集群需求,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推动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基地等建设。
(4)扎实开展服务型制造市场主体培育,拥有一批省级及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或标杆企业。
(5)常态化开展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举办服务型制造专题活动。
(6)制定了明确的政策规划和支持举措,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
39.安徽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申报条件:
(1)创新能力领先: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高,至少有一家国家级或三家省级技术创新载体。
(2)规模效应显著:主导产业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占比较高。
(3)制造能力先进:参与制定修订的国际国内标准数量位居前列。
(4)优质企业集聚:拥有较多上市企业、国家单项冠军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
(5)生态体系完善:产业引导资金规模较大,省级及以上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数量较多,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配套水平较高。
40.安徽省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
申报条件:
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申报场景应为在我省范围内建设,并已开展实质性运行的场景,始建时间不超过3年,产权明晰。可由场景产品服务提供方单独申报,或联合场景实际应用方申报。
(2)面向生产需求的工业应用场景应围绕制造业企业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平台服务、质量服务、现代物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需求建设,有效提升制造业企业竞争力。
(3)面向消费需求的生活应用场景应围绕消费者餐饮食品、服装纺织、交通通信、家居生活、生命健康、文教娱乐等需求建设,有效提升用户体验。
41.安徽省新产品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2)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3)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5)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

(6)不属于下列情况:不符合节能降耗要求;原产品已认定现无重大改进;拆分零部件或模块;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合作研发除外);产品质量不稳定。

41项资质申报时间不一、主管部门不同(省科技厅/工信厅/发改委等),且部分资质如“专精特新小巨人”需先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如果您不确定企业当前符合哪几项,或需要协助准备研发费用辅助账、知识产权布局、第三方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核心附件,欢迎咨询小编。我们提供资质匹配诊断、材料编写、系统填报全流程辅导。

卧涛科技|六省政策申报服务
专注皖苏鄂湘川陕14年,累计服务企业超3万余家。提供资质荣誉、资金项目、知识产权等全流程申报支持,综合通过率91.7%。
免费评估:发送“企业+省份+行业”至微信15855157003,获取专属申报方案。